(四)减少会计核算中间环节,优化税收会计电算化工作流程。
财税库联网之后,税款集中入库,基层征收单位不需要进行税收会计核算,撤销上解会计岗位,县级局会计核算所需数据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取得,而不必经由基层征收单位上报数据;税款流入专业银行以后,可以直接划转国库,从而减少了代理金库这一中间环节。核算环节的压缩使税收会计电算化工作流程得以优化,县级税务核算部门与基层征收单位及国库之间数据不一致的矛盾迎刃而解。
(五)以信息化为依托,提高电算化水平,充分发挥税收会计的核算、监督、参谋职能。通过财税库联网,实现了由计算机辅助核算到预算资金会计核算全过程自动化的飞跃,淘汰了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也实现了县级局对财政收入(税款等)资金流动全过程的集中管理、集中监控和集中核算,会计核算、监督职能得到强化;同时,由于网以后各项涉税信息的取得更为及时、全面,提高了税收分析预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可以为领导决策提供更为详实可靠的数字依据,税收会计的参谋职能得到强化。由此可见,信息化推动了电算化水平的提高,电算化又直接为税收会计各项职能的发挥创造了条件。
强化配套措施,进一步拓宽税收会计电算化的发展空间
据调查,目前多数地区金融系统各专业银行与国库之间没有联网,信息不能共享。同时,各专业银行之间由于顾及自身利益,延缓划转税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税款入库不及时、数据传递速度缓慢。此外,税务部门目前应用的征管软件仍有一些缺陷,不能满足会计集中核算的需要,例如一个征管部门不能在多个银行同时开设账户进行核算,严重制约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对此,笔者有如下四点建议:一是加强部门配合,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开展库银联网工作,开通电子联行业务,提高数据交换效率,彻底取消手工表单传递等传统方式,提高电算化程度;二是各专业银行加强部门内部协作,同时,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各专业银行的监控力度,确保税款及时入库;三是进一步完善征管软件的各项功能,以适应目前金融系统设置特点及会计电算化的需要;四是建议完善立法,从法律上确认电子数据的合法化,为税收会计电算化的高速发展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