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类。对具体会计准则进行分类,是体现其体系化的一种重要方法。一般认为,具体会计准则可分为三类:一是各行业共同经济业务的准则,二是有关特殊经济业务的准则,三是有关会计报表的准则。也有提出按“一般(或通用)会计准则”和“特殊(或专用)会计准则”两个系列分类的意见。
笔者认为,具体会计准则分类宜粗不宜细。否则,有的准则项目可能既可归为此类,又可归为彼类,而“此”与“彼”区分的实际意义并不大。而且,特殊行业、特殊经营方式、特殊企业组织形式等,实际上是特殊经济业务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的“特殊”企业中,也并非所有经济业务都特殊。比如,对于应收、应付款项的会计核算,在银行保险业(特殊行业)或合伙制企业(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还是与一般企业相同。因此,仅将具体会计准则分为通用准则和特殊准则两类即可。
四、中国会计国际协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一条渐进式的市场经济改革道路,现在我国仍是一个转换中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协调过程中,我们既面临许多发达国家会计国际化进程中同样面临的共性问题,也面临着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遇到的特殊矛盾。正确认识和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才能保证中国会计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
1.会计准则的发达市场经济背景与中国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矛盾。我们的会计准则建设,无疑存在诸多矛盾,像会计准则实施快与慢的问题,会计准则粗与细的问题,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监管问题,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需求与国有企业的信息需求之间的差异问题等等。但其中的主要矛盾则是会计准则的发达市场经济背景与中国市场经济所处初级阶段这样一对矛盾。会计准则这一概念首先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它代表着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目标、会计原则、会计程序和会计理念。与发达国家和发达市场相比,中国的现状是多元化的,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层次的发展程度、多层次的技术水平、多层次的教育状况并存,市场要素的发育,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监管水平以及市场理念的建立等等,均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要将会计准则这个概念所代表的一整套市场经济会计惯例与中国会计规范、会计实务有机结合起来,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磨合过程。
2.国际会计惯例生长背景与中国法律传统的矛盾。无论从国际会计准则所依据的概念和假设看,还是从中国会计准则的形成过程看,国际会计准则都是以英美国家的会计模式为蓝本的。比如,会计目标的界定,强调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经济决策需要,而不是其他国家所侧重的考核管理责任和政府监管;在会计准则的实施上,更多地依赖于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而不是法律条文的对照和解释;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倾向于公允价值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的测定、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在会计要素的定义方面,资产的确认主要强调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于不能或者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能力下降的资产应确认减值;收入确认强调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上述会计理念的形成与英美属于普通法系、遵从判例法不无关系。从我国会计实践来看,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的市场,从法律传统看,我们更接近于成文法,几乎没有依赖律师和会计师职业判断的传统。现实中,会计准则中某些需要职业判断的会计事项,往往成为一些企业滥用会计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因此,在中国,引入职业判断是一项与制定会计准则同样重要的事情。
3.中国会计准则面临着发展与协调的矛盾。国际会计协调,其实质是发达市场经济背景条件下所形成的会计惯例的协调。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国际会计协调是他们相互之间协调,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国际会计协调则意味着将不发达的会计惯例向发达国家会计惯例看齐。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同时面临着发展和协调的双重任务,这就使中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更为复杂一些。这是因为,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历史不长,会计师经验积累和监管工作也有一个逐步提高的问题。所以,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首先面临的是会计准则的发展问题,没有会计准则的发展,就没有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础和对象。如果没有会计师经验的积累,再好的会计准则也不能贯彻执行到位。如果没有严格、成熟的市场监管,制定再好的会计准则,也一样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会计师有关现代会计理念的形成和市场监管经验的积累,需要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五、进一步推进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
1.进一步推进会计准则建设,尽快建立中国会计准则体系。近年来,我国一直以积极的姿态促进中国会计标准的国际协调。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中期报告等16项具体准则,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当说,既与国际惯例相协调又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并日臻完善,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很大反响,对于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了积极作用。我们应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会计准则的建设,要建立合理的会计准则制定机制,加快会计准则制定速度;要服从财务信息的基本目标,突出市场经济主体,尤其是投资人和债权人的信息需求;要完善准则制定机制,吸收财务信息主要相关者积极参与准则的制定过程,提高准则的权威性和可接受性;要摆正会计准则和传统会计制度的关系,避免准则与制度关系的混乱;要建立多层次的准则体系,拓展准则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要加快准则的制定速度,及时解决实务中暴露出来的可能严重影响财务会计数据质量的问题,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积极参与国际协调事务。实现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不能采取被动的态度,而应争取主动,在国际协调中取得讲话权。我国1997年加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并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观察员,为我国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了空间。2001年1月1日,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始运转。以往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按地域形成的理事会的政治化决策过程为专家决策程序所代替。也就是说,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将大打折扣。如何在新的体制下体现发展中国家的条件和利益,是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形成机制对发展中国家的挑战。我们应通过咨询委员会这一渠道,了解、跟踪、研究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态,争取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过程中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降低我国会计准则国家协调的成本。
3.国际会计协调与证券市场监管等措施同步进行。会计准则如果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更不用说实现国际会计协调。中国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需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保持会计师的职业独立、完善证券市场监管、倡导理性投资理念等综合配套措施同步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对国有企业实行改组,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同时,公司还应通过建立科学的、具有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这样,经典会计理念所揭示的会计审计作用才能发挥作用。
发展包括商品、股票、债券、劳动力等在内的要素市场体系,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对于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运用会计信息进行经济决策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现代会计的目的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经济决策相关的信息,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取决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特别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因此,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协调程度,也依赖于中国市场经济国际化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