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是现代会计的新兴分支,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欧美国家,它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开展的会计核算,它运用会计学的理论与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计量手段和属性,反映、报告和考核各会计主体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及其维护、发展和补偿,为决策者提供相关的信息,以期达到合理配置资源,改善环境状况的目的。其在我国的研究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日益加剧,而在环境管理方面却未能同步赶上,致使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这种严峻的环境形势是企业忽视环境管理所造成的。由于传统会计没有把环境支出和收益纳入其核算体系,没有提供企业生态效益方面的信息,环境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加强环境会计核算,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揭示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是消除严峻环境形势的必然要求。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是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企业必须将环境目标纳入其会计核算信息系统中去,实现企业财务目标和非财务目标(环境目标)的双赢,保证企业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
一、加快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建设的必要性
从环境会计实务方面来看,我国政府、企业和会计实务界对环境会计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在企业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中也很少涉及环境问题。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只是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中有两处涉及环保问题:一是在规定应说明的政策性风险时提到“环保政策的限制或变化等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在规定“募股资金运用”时,对属于直接投资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要求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但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却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具体披露要求。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定要求,企业在环境问题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 做法不一,存在很大差异,以致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另外,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中也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专门准则或具体规定。
但从另一方面看,我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还是非常重视的。国家已经颁布了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一再强调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和中华民族的复兴。因此,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求尽快加强环境会计建设。
我国人均资源短缺,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过多地依赖于资源耗费,在经济建设过程中一直面临着非常紧迫的资源与环境问题。针对目前我国环境资源现状,如何合理、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源,认真治理环境污染已经刻不容缓。环境会计作为现代会计学的一个新兴分支,从资源、环境的整体出发,对企业各相关的环境资源进行反映和核算,这将促使企业认真履行自身相应的环境责任,改变过去对环境资源“无偿使用”的错误观念。因此,目前我国环境资源现状也要求尽快建立环境会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绿色消费的兴起,许多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也作出了很多的努力,认真履行自身的环境保护责任。中国加入WTO后,许多企业为参与国际竞争,到国外投资或出口产品,都积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国际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的认证,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并对环境成本与负债进行核算。因此,基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和国际化趋势也要求我国环境会计的建立。
二、制约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建设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承载着诸多社会责任。然而,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不强,“重经济轻环境”思想和“先污染后治理”等行为较为普遍,企业往往只顾眼前利益,环境保护观念淡薄,对环境会计建设重视不够。
(二)企业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仍不成熟
在环境会计理论方面,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于环境会计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深入、系统、全面的研究,特别是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从会计实务方面看,我国企业还没有建立完整的环境会计信息系统,企业环境报告信息披露严重不足切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
(三)还未形成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在企业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中也很少涉及环境问题。在会计实务中,还没有系统的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和规范。由于缺乏强制性的准则规范,企业各方利益关系者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求还不是很强烈,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也刚刚起步,缺乏规范。
(四)环境成本核算相配套的会计核算体系尚未建立
在环境会计中,环境成本的核算是难点和重点之一,可以说,解决环境成本计算的具体方法是深化环境会计研究与推广应用环境会计的关键。但是,在我国目前尚无环境成本核算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企业内部也尚未建立与环境成本核算相配套的会计核算体系,大部分企业只是将排污费列作管理费用。这样作操作虽然简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企业很少单独核算环境成本,不能获得环境成本的相关信息,这样就会模糊环境成本发生的动因,不利于企业挖掘潜力,降低成本,也不利于环境成本控制。第二,环境成本费用与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混合在一起,缺乏合理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上述问题会产生一些不良后果:第一,应列入产品制造成本的环境成本未列入使得成本补偿严重不足,不利于企业合理确定产品价格。第二,投资人不能获得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时的成本信息,难以对经营者的环保绩效和企业的环保风险进行评价。第三,经营者不能获得环境成本信息,不利于环境管理和环境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