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冬、林一林、王惠敏、庄辉等人的一些行为活动,并不是以突现艺术家个人的生存状态的极端形式——身体的差异与角色的自渎——为媒介,而是以日常生活中琐碎细微的行为现象的文化心理隐喻为媒介的。宋冬于1996年夏在西藏拉萨河里挥举刻有“水”字的大印,不断地印在流淌不停的河水里,是他从1995年开始坚持用水在同一块石头上记日记的《记日记》、《水写时间》(香港)、《哈气》(北京)、《保温》(北京)、《露出的山墙》(北京)等一系列有关能量转换、时间变易观念的行为活动的一部分。广州的林一林,1995年在广州市内通往火车站的一条交通要道上,不断地把一堵刻意砌成的一堵墙一边的砖头搬到另一端,致使墙体慢慢地向马路的另一端移动,最后经过90分钟的搬砖移墙,整个墙体穿过了马路。有趣的是,在林一林的这1个半小时行为中,交通并未受到这位艺术家的干扰,过往车辆都好奇而缓慢地绕过这堵墙。林一林对物体在特定时间和空间中的位置变化所引起的观众接受效应,显然是十分感兴趣的,这使得他的这件作品在1996年参加“96香港艺术节亚洲先锋系列”活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延伸和发展,他命名为《驱动器》。该新作品依旧延用“会走动”的墙这个媒介,所不同的是墙体的一侧写上了香港政府机构的名称,另一侧写上民间机构的名称,这样随着墙体砖块由后端向前端的搬动,两侧的文字也就随之被拆散打乱了。这堵墙从过街天桥开始,通过人行道,最后停在了香港艺术中心的外面陈列,林一林共搬了四天时间的砖(白天),途中吸引了一些路人及朋友的参与搬砖。王惠敏是广州一位以装置和行为为主要媒介的女艺术家。早在1994年1月,王惠敏就在广州做了《汽球事件》的行为艺术,这使她成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最早从事行为艺术的女艺术家,当然这与南方较早开放的经济环境和思想意识有着极大的关系,这些背景与陈劭雄等“大尾象”工作组的出现有相同之处,在此不赘述。王惠敏躺在一个注入水的170X70X30CM的玻璃槽内,逐个吹起21个红色汽球,汽球渐渐充斥满玻璃槽并覆盖了王的全身。该作品有相当的生理暗示和生命能量转换的象征意味。玻璃的脆弱、通透、尖厉及神经质式的敏感是女性艺术家所偏爱的,王惠敏如此,后来的尹秀珍、张蕾、阮海鹰等人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后者们多用作装置材料。《汽球事件》有双重的喻义,一是子宫孕育,理想化回归母胎的愿望;二是死亡,红色的膜一个个被吹起,膨胀为球形,在凉水和身体上延续着直至全部变成红色的汽球世界。时间的流逝,在这件作品中扮演着重要作用,不同时段中的汽球的数量和体积,给观众的视觉冲击力是不同的,现场的视觉感受是最为重要的。此外,王还做过《我忍受噪音》、《我在镜子中生活一小时》、《绳即绳》等行为艺术,有的是单独做的,有的是与友人合作的,有的是在国内做的,有的是在国外做的。庄辉的《东经109。88度、北纬31。09度》行为,是1995年4月在三峡库区巫峡江岸打探孔50个,每相隔20米一孔(同时记录与它相关的时间)的行为,《东经109。55度、北纬31。05度》则是围绕白帝城一周,打探孔27眼(同时记录孔的直径、深度)。这两次行为均用图片完成对孔的痕迹记录。庄强调两次行为力求消除个人意图、个人经验因素的表现,孔只作为孔的单词,它简单到只存在深度、直径、土壤、水分以及时间等概念,并无什么观念和意指。这种行为活动,追求过程本身的操作体验,与张洹、马六明、朱发东、王晋等人的行为有明确的意指是有距离的。“物即物本身”(庄辉语)是要有条件加以限制时才能成立的。单纯的生存状况是不一定能提升到艺术开启思想的层面上的。除上述这些近年活跃并为人所知的艺术家外,在全国各地尚有不少喜爱行为表演的艺术家,如徐三、湖南的朱冥、山西大同的大张等人,他们的执着行动,丰富了行为艺术在中国的分布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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