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对话提出的最重要警示是:中国继续按照目前这种粗放式增长、制造业扩张的模式是肯定走不长久的,因为各种资源都是“紧约束”的,不管是油资源、矿资源,还是水资源──必须未雨绸缪。
对此,秦晖先生的回答是:“正是因为这个理由才可能导致自由主义的结论,因为自由主义恰恰认为不能为了经济发展就牺牲一切,比如人权。自由主义可能认为单纯追求经济水平像美国那样,既不可能,甚至也不可求,但是人权、自由、民主理念是独立并且高于经济价值的”。
这种割裂现实的说法,把历史当成了观念的演绎史,是秦先生在对话中的一大失误。正象温铁军先生所提出的:“经济上不可能(走美国式的高资源消耗的道路──笔者注),政治上就可能(走美国式民主道路──笔者注)吗?”
当然,对话最后并未得出结论“中国未来应当怎么走”。或者,仅凭现有现象和资料,尚不足以导出有效结论。但是,杭州之会的三位至少应该厘清:资源意义上的不可持续究竟意味着什么?
似乎出于某种原因,三位大师都有意回避了这种梳理。让我们自己来看看,当资源经济外延扩张的路子走不下去时,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1,除非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例如能源或资源利用技术的重大突破),中国经济总量的增长将有其上限,最终人均收入水平不可能赶超西方、达到普遍富裕程度。
2,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在相当长时期内在整体上既不可能走资金或技术密集型道路,又不能走资源密集型道路,只能持续劳动力密集型道路,经济发展必须长期依托劳动力成本优势。这同时要求,社会剩余劳动力足够多、劳动力成本足够低。
3,这也意味着中国经济在相当长时期内将停滞在某一水平区间内,与之相对应的是分配格局的相对固化: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困,社会整体的贫富差距将无可避免继续扩大,外部(政府、民间社会、舆论)介入只能起到救济极端、改变个例的作用,即只能使居于贫富两极终端的数量减少。如果改而奉行“可持续”战略,至少短期内经济增长将受到严重影响,收入分配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4,针对这种贫富分化,社会/国家可采取两种态度:一是如秦晖先生所说的通过强有力的“二次分配”来进行事后矫正(当然,秦先生的“矫正”是针对不公正的私有化而言;如果是“公平竞争”下的两极分化,秦先生说“一般来说自由主义者反对国家采取力度很大的二次分配”。但是,难道社会就应该任其分化,无动于衷吗?)。但这种矫正,无疑在顾及公平时会损及效率,损及中国经济的劳动力资源优势,缩小经济总量和分配总量的蛋糕。因此,必须选择适当时机才能推出。
另一种态度是任其分化,不作大的调整,只是尽可能控制分化的力度、速度和程度。这样做对经济损伤较小,符合既得利益集团利益,但对贫困阶层不公。
5,无论是“二次分配”还是维持分化,都将遭遇强大反弹。因此,都需要依托一个强有力政府,都需要政府具有强大的经济干预和社会控制能力。
6,在上述背景下,我们再来考察自由主义理念(自由、人权、民主)的适用性。自由和人权,在国际大环境和文明进步趋势下,会自然呈现一定的自发演进。但是民主呢?此时启动民主,一方面会释放民间力量,尤其是反秩序力量,使形势发展增加不可测变数;另一方面,将削弱政府的干预和控制能力,使上述两种应对都增加难度。
虽然民主政治更符合现代人价值理念,但在特定情势下,它有可能使形势陷入困难和危险之中。局面一旦形成,很多时候就是形势比人强,人力难以回天。因此,社会不应该轻易自陷于不利形势中;更不能明知危险,还主动将社会推导向这种形势。否则,当困局已成时,后悔莫及。历史上,以纯粹理念直接指导社会实践所导致的灾难,已经太多太多。
具体说,在民主已启动的情况下,按第一种方式进行矫正,围绕“二次分配”的利益博弈将更为激烈。在没有足够的物质积累以摆平相关各方时,民主式的利益博弈难道有可能达成有序妥协?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秦先生提倡的“低调社会民主”事后矫正方案,或许就只有在非民主条件下才行得通。否则,有可能酝酿成社会积聚矛盾的总爆发,引发整体性危机。
无疑,上述第二种方式(即“任其分化”),更不可能在民主体制下有序维持──除非由既得利益集团组成强大的高压政权垄断“民主”,就像拉美诸国那样。
7,因此,结论是资源对经济增长的“紧约束”,同时也造成对社会其它方面发展进步的“紧约束”。资源和经济,本来就与社会其它方面息息相关、互为因果,不能相互割裂。即便是西方现代政治文明,也是建基在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之上。如果美国够穷、人口够多,或许就会是又一个印度。因此,秦晖先生所认为的两个问题(西方足以支撑高消费的经济和类似西方的社会民主制度),在中国现实条件下有可能已重叠为一个问题;在低经济水平(主要以人均收入指标为参照)下实现高度民主,有可能只是幻想,至少至今世界上还没有成功先例。反之,在国家强力控制下,将分配导向相对平等,倒具有一定现实可能;只是这样,中国可能又必须回到毛泽东时代了。
这么一分析,就不难明白三位大师级人物为什么没有就此话题深入下去:如果峰会的结论竟然是“民主暂不可行”,那么不但秦晖先生将陷入尴尬;即便汪温二位,也不会全无顾忌,就像秦晖先生无法坦言赞成国家分裂一样。
可见,所谓思想无禁忌,从来就不曾有过。成就如秦汪温之士,更易受盛名之累。
笔者不存在这种顾忌,因此从不讳言对民主可行性的怀疑,一早即提出“民主缓行,宪政先行”的主张。笔者与某些主张“自由高于民主”的自由派高论不同的是,他们讲的是“应不应该”的价值问题,笔者考虑的是“可不可能”的可行性问题。“应不应该”,意味着“不应该”的事绝不能做,一做就是错,而且大逆不道:“可不可能”讲的是:客观上存在一种局限性,但主观上还可以努力争取,多走一步是一步,走到哪里算哪里。民主首先是一种个人需要,其必要性不证自明。因为纵然科学能够证明某人一旦死去,即可免百人之死、使万人得福,此人仍然有权利偏不去死──民主的正当性正与此类似。但是,对于“民主可行性”的考量,仍然是必要的。
六,是“先民主后发展”,还是“先发展后民主”?
此次对话中,秦晖先生最难以保持与其一贯理念逻辑贯通的,是他自己颇为得意、近来频频谈及的关于国家“通过铁腕手段极大的降低了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的相关论证。按此论述,国家铁腕的存在,不论对于制度变迁、还是经济发展,都效果显着。那么秦先生为什么还要强力排斥,还主张“国家退出”呢?
秦先生的理由是,没有经过民主博弈、缺乏民主监督,国家铁腕下的私有化将导致严重社会不公,将来算起账来不得了。因此,他反对“先发展后民主”,认为“民主滞后”是当今万恶之源。
问题是,如果中国民主不滞后,民主过程与经济发展、制度变迁同时展开,那么在制度变迁中,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优势不复存在。按照秦先生本人的说法,这种低成本正是中国1990年代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原因;这样,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将不再,制度变迁更加困难重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制度变迁还进行得下去吗?在低经济水平下,人民的处境又将如何?难道这样反倒能保障社会公正?秦先生自己所列举的东欧例子,对上述疑问都明确给出了否定答案。
社会转型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道路可走。现行模式虽然制造了社会不公,积累了诸多矛盾,但毕竟制度变迁在顺利进行、经济发展成就斐然。在此基础上,中国才有可能赢得解决其它问题的机会和基础。如按苏东那种在制度变迁同时启动民主的转型模式,不但制度变迁举步维艰、经济水平一落千丈,而且社会公平也同样受创深重。既无效率、又不公平,独独赢得一副民主虚壳,这样的游戏规则得之何益?况且,苏东教训已清楚表明,这不是今天中国人消费得起的游戏。
综合中国、苏东各自经验推断,在向私有制转轨(即秦晖先生所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在中国现有人均收入水平条件下,很可能客观上并不存在完全兼顾公平的可能性。既要高速度的资本积累、又要高水平的社会公平,等于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古往今来,没有成功先例。即便是今天号称成熟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其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也并没有多少社会公平可言,最多不过多一块自由主义的遮羞布而已。
既然发展(包括制度进步)和公平不可能完全兼顾,中国目前的选择实际上是先完成经济转轨、发展经济,然后再顾及公平、再考虑民主。秦晖先生的顾忌是现在造成的不公会构成将来启动民主时不可调和的矛盾、成为不可逾越的障碍,因此此路不通,转轨和发展必须在民主的观照下公平进行。
这是一种丝毫不顾及可操作性的理想主义思路。首先,中国现在看起来“不可调和”的矛盾还少吗?不过是被高度集中的政治权力强行压制着罢了。现在启动民主,难道不会引爆这些矛盾?经济转轨确实会制造新矛盾,那么是现在就引发矛盾使转轨进行不下去好,还是在转轨完成后、经济发展后,在既成事实和相对较充裕的物质基础、较稳定的制度环境(制度变迁已完成)下再来调节矛盾(即秦晖先生所说的实行“二次分配”矫正)更好?哪一种更具备可行性?答案不言而喻。
更重要的是,这个问题并非可以关起门来解决的问题。中国始终处在国际竞争压力之下,如果因为民主公平之类今天显然还无法兑现的价值原则磨蹭蹉跎,致使经济转轨无法到位、经济体系无法理顺、经济运转竞争乏力,那么中国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更不利地位,并逐渐丧失自己在国际体系中的资源份额和发展空间,被竞争者挤出原来位置。这对于国内的影响是,蛋糕将越做越小、可用于支持整体发展和支付内部调节的资源将越来越少、实现公正和民主将越来越难以得到物质支持,社会将无力为改革买单。
反之,首先搁置民主、以铁腕完成转轨、促进经济发展,则可以从世界体系中争得更多份额,既有利于整体发展、也有利于内部调节。西方资本主义实际上也是沿着这条道路走过来的:先不强求社会的全面发展,以残酷过程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在国家全力支持下对外扩展,从外部攫取资源提升内部发展的可能性,缓解内部矛盾。因此,中国没有理由不借鉴西方成功的历史经验,却听从他们关于理想状态的堂皇说教。
秦晖先生试图自圆其说,他首先说“即使先发展后民主是有理由的,但先发展后民主和先私有化后民主也是两回事”──秦先生似乎不知道,这么一说,他自己就更加不能自圆其说了:难道秦先生竟认为,在公有制下也能很好地发展经济?那还要“制度变迁”干什么?既利于公平、又利于效率的公有制,那简直已是人间天堂了。
讨论至此,秦晖先生实际上已陷入两难困境:在明确西方模式相对于中国国情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难以复制后,对于中国自1979年以来所走的政府主导型渐进改革道路,要么否定它,得出“改还不如不改”的结论;要么肯定它──因为在现实境况中,并没有第三条更好的路可走。
继而,秦晖先生承认“非国有化当然应该是国家行为。假如要在非国有化问题上自由放任,就等于是所谓的自发私有化,后果将会非常严重”──这等于已经肯定了国家主导型改革路径,那么,秦晖先生还批评什么呢?秦先生的说法是:没有“公众的授权和监督”、在“民主滞后”条件下的“非国有化”,导致了管理者的“监守自盗”和分配不公。秦先生提出据称是“从逻辑上无非就是两种办法”的解决方案,其实质是主张在国家主导的同时实现“公众的授权和监督”,亦即启动民主──于是问题又绕回到前面分析所得的结论:民主在今天并不具备可行性;它不但不能解决当前问题,反而有可能引爆潜在危机,使问题的解决成为不可能。
秦先生现在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在既成事实和历史惯性面前,改革的国家主导性是必须的(实际上,全球化进程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强化了国家的竞争主体地位。近年来西欧福利水平下降,就是全球竞争加剧下效率方面压力增加使然。西欧的应对方略是增加区域内的统一和合作,这是以一种类似于增强国家权力[在这里是欧盟]和提高组织化程度的方式来应对竞争压力、兼顾福利);但他似乎还没明白: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一定程度的社会不公也是必然的、是无可避免的。社会只能尽力建立一道保障底线(如“社会保障体系”),对突出现象及时调节(反腐济贫)。公正问题的全面有效解决,只能寄望于转轨完成后的事后调节(如“二次分配”)。
因此,除非有更好选择,未来“二次分配”不可避免,谁也无法否定其必要性正当性。但是,这种“事后矫正”有一点与“制度变迁”相似:在民主条件下进行,交易成本将极大增加,并可能引爆其它潜在危机。
至此,中国改革所应该遵循的路径序列就已经比较清晰了。按由始到终的次序,它可以这样排列:1、发展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2、经济转轨(向市场化私有化的“制度变迁”)──3、社会公正(二次分配)──4、政治改革(民主化为其核心)。
中国现在正是走在这条道路上,目前正处在第二即经济转轨阶段。在此阶段上,已可开始尝试“宪政先行”的政治改革。令秦晖先生耿耿于怀的“民主滞后”,正是这种路径选择之逻辑必然,这也是中国至今社会基本稳定、经济高速发展的根本前提。
但是,效率和公平既难以高标准兼顾,又彼此如影随形。二者之间虽然可以有一定的先后之别,但不能倾斜过甚,失去基本平衡。正是因为忽视了此种平衡,中国的转型之路,遭致国内外各阶层广泛质疑。除开那些参照西方标准的教条主义者外,批评者主要聚焦在社会不公及贫富分化问题上。确实,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不公和两极分化问题至今已十分严重。虽然中国已选择一条“发展为主,公平次之”的转型路径,虽然许多弊端都可视为转型期阵痛;但是,对于痛苦的承受者来说,他们的牺牲既非合理(为什么承担改革成本的偏偏是他们?),亦非自愿,甚且难以忍受。从社会全体角度而言,虽然良药苦口利于病,但药剂的副作用必须绝对控制在社会可承受范围内,不能引发整体性崩溃。
因此,在中国社会现阶段已明显表现出在既定道路上走得过激、损伤了社会肌体的基本和谐、其副作用直逼社会承受底线之时,对既定的操作方案作出调整,更多地关注人道、倾向公平,是完全必要的。但同时,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因此即否定“发展优先”战略。关键在于,中国今天已没有更好的路可走;针对眼前弊端的过度调整,往往只会制造出更多弊端、导致更深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