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这里面真有什么奥妙吗?
究其实,艺术是对现实缺憾的心理补偿和化装满足。生活中缺乏什么,艺术就描绘什么。小说产生于定居的城市文明,因此小说对于定居的、城市的并且闲暇而寂寞的人们来说,就必然要表现流浪的、旷野的并且紧张而危险的另一种生活——这也几乎注定了小说必然是虚构的和可望不可即的。正如诗人所断言:“流浪是城市的永恒渴望。”这种渴望的强烈程度确实达到了近乎原欲的地步,或许可以把这种渴望恰当地称为“吉卜赛情结”。
其实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与流浪结下不解之缘的,除了吉卜赛人之外,还有犹太人。但犹太人的流浪总是具有某种被动性。他们仅仅是不情愿的、宿命的流浪者,仿佛是受了诅咒的该隐。上帝对该隐说:“你必无家可归,漂泊一生。”无论是从埃及法老的皮鞭下逃出,还是从巴比伦王的囚笼里放出,或者最终从耶路撒冷的圣殿中被逐出,当犹太人一次又一次地浪迹天涯之时,他们更渴望的不是流浪,而是家园。犹太人渴望定居在“流奶与蜜”的迦南地而不可得,这使犹太人成了最具悲剧性的民族,仿佛是人类总体命运的象征。
吉卜赛人无疑是更悲壮的民族,他们是主动的天生的流浪者。对吉卜赛人而言,流浪是与生俱来的惟一的生活方式,他们世世代代地流浪着,没有目的地,没有终点站,仿佛是固置于“走廊意象”的偏执狂,他们拒绝被任何定居文明所同化。可是当他们——茨冈人、吉卜赛人、波希米亚人——欢天喜地的、奇迹般的出现在一个定居的、自认为是文明人的种族的土地上时,谁不为自己相形之下的平庸和凡俗、苍白和病态而感到羞愧呢?每一个人几乎都不由自主地萌动了潜伏在灵魂深处的渴望,这就是“吉卜赛情结”。
多少个世纪以来,诗人、小说家、音乐家们献给吉卜赛人的颂辞,远远超过了他们献给自己的恋人的热情,梅里美的小说《卡门》通过比才的同名歌剧,创造了一个真正的艺术奇迹。而市民、农夫、修道士、灯塔守望者对于吉卜赛人的羡慕,也决不亚于他们对天堂的向往。显克微支的小说《灯塔守望者》,就是以守望老人神秘失踪而开始的,我猜测老人是去流浪了,就像老托尔斯泰的离家出走。因此,成为一名水手、传教士、云游僧、朝圣者、地质学家、推销员甚至流浪汉,都变成了定居者们释放吉卜赛情结的可能途径,而大部分人则是通过郊游和旅行来满足的。
每一个具有旅行经验的人都感受过逼近目的地时的那种欣喜若狂,你的眼前浮现出一切能够设想的奇景,这是人生最值得珍视的幸福之一。然而幸福感转瞬即逝,随着目的地的真正抵达,幸福幻象立刻化为乌有。吉卜赛人以他们真正值得骄傲的阅历认定,海市蜃楼不仅存在于大海和沙漠里那云蒸霞蔚的颤栗空气之中,也可能由钢铁、大理石或任何看似坚固不朽的材料建成。他们似乎天生就拥有《旧约·传道书》中“阳光底下无新事”的深刻智慧,对在人间找到乐园已不抱任何幻想,他们又似乎彻悟了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追求的过程,因此义无反顾地把自己抛掷于由偶然性左右的悲壮的永恒流浪。据此猜测吉卜赛人起源于产生了最悲观同时也是最深刻的宗教与哲学的印度次大陆,或许并非无稽之谈。
颇为不可思议的是,吉卜赛人却从来没有沿着丝绸之路踏上过中国这块定居性最强的土地。中国曾接纳过包括犹太人、波斯人、穆斯林、基督徒和印度高僧在内的几乎一切民族,却惟独从来没有出现过吉卜赛人那极富反讽意味的悲壮行列。这从某种意义上暗示了中国人是世界上最非吉卜赛的民族,中国人的吉卜赛情结在封闭文化中受到了最深最久的压抑。几千年的封建户籍制和保甲制,把中国人禁锢在自己的土地上,并在儒家伦理的“成文化育”下被合理化、理想化,“生于斯,长于斯”的定居生活变成了天经地义的惟一的生活方式。中国本土的流浪艺人从来没有赢得过艳羡的目光,而永远是看客同情的对象。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曾大惑不解地写道:“欧洲人被(中国人)当做乞丐那样看待,因为欧洲人不得不远离家乡到国外去讨生活。”在中国,商人的职业因要出门营运也遭到普遍的鄙弃。中国人的旅行总是要有赴考、贬谪、戍边、流放、逃难、避祸等不得已的理由,而极少有吉卜赛式的为流浪而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