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金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共同点在于对历史和社会领域的关注,人类行为和思考的方式(换句话说,就是关于主体的形成问题),以及语言作为意识形态的中介。对巴赫金来说,与对阿尔都塞一样,语言本身(从形式到内容)总是意识形态的。(巴赫金经常被与沃洛希诺夫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联系在一起,这本书直接阐明了语言的意识形态运作方式。)
语言,对巴赫金来说,也是物质的存在。他反对索绪尔和结构主义仅仅从外在(或结构)来看待语言,并认为必须考察人们如何使用语言——语言,作为一种物质实践,如何由主体组织和贯穿到主体之中。(这也是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的论题)
巴赫金的理论的焦点首先在于对话的概念,并认为语言——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其实质都是对话。这个对话概念与马克思的辩证概念不同,虽然两者同样关注语言的社会性本质,以及语言的内在斗争。对话包含三个因素:说话者、听者或回答者、两者之间的关系。语言(以及与此相关的观念、字符、真理形式等)总是至少两个人相互作用的产物。巴赫金将对话概念与独白概念相对,后者是由一个人或一个实体发出的。
《小说的话语》是巴赫金同题论文的一个摘要,出现在巴赫金的《对话的想象》一书中。在这篇文章中巴赫金关注了文学形式或文类作为对话形式的问题。他尤其关注诗歌与小说的对比。他说,从历史上看,诗歌是比小说地位更优越的文学形式。有一大批理论家将语言的多义性、丰富性赋予了诗歌而不是散文,并认为诗歌语言更自由,能指与所指不是直接关联的。
巴赫金与索绪尔或接受索绪尔影响的理论家观点不同,后者认为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差异比两者之间的联系价值更高。他理解索绪尔的语言学,对结构主义理论也总体了解,但他(不像我们熟悉的许多理论家,包括阿尔都塞)不采用结构主义的语言观点。
巴赫金的这篇文章一个问题开始:如果说诗歌在西方文化(同时在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理论中)是更优越的文学形式,那么关于语言或话语如何在小说中运作我们能说些什么呢?很显然,在小说或散文中与在诗歌中语言的运作方式不同,或者说使用的方式不同;这些文类的意义的生成方式不同。
一个答案是你不能或者根本不应该讨论小说。对法国女性主义者(尤其是对西苏)来说,小说是现实主义陈述的一部分,它总是尽力将语言能指与所指联系起来,指向真正的所指;西苏认为,这一点使小说和现实主义在努力形成直线的、固定的意义上(一个能指与一个所指明确地挂钩)达成共谋——法国女性主义者称之为男性中心的、或菲勒斯中心主义的写作。
从这个角度看,任何形式的表征性语言——任何的散文语体,任何的小说语体——都是为了使语言变得固定、单一、凝固。这些都是不好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诗歌与小说没有多大区别。诗歌是一种艺术形式,善于创造美好的事物;而小说,则是一种修辞,是一种说服或提出观点的文学形式,目的不在于产生美学效果。这些定义主要来源于历史经验:小说确实来自说服性的散文传统。当然,诗歌如果失去说教功能,就不是诗歌;正如菲利普 悉尼爵士所言,艺术的目的是使人愉悦并引导人。但总的来说,诗歌总是和审美功能(使人愉悦)联系在一起,而小说被和说教功能(引导人)联系得更密切。
巴赫金以人们对小说和诗歌的这种划分以及两者的社会功能开始论述,目的在于对文体家的诗歌优越论进行反思。他说,修辞——使用语言说服别人的艺术——在西方文化中其地位总是低于诗歌,因为修辞有其社会目的:它有所作为。而诗歌,经常被当作一个独立的审美王国。在巴赫金看来,诗歌就像挂在墙上的一幅画,而散体文则是厨房的炊具。
巴赫金说,小说的有所作为,使它具有积极的性质。首先,它是一种使用语言的社会和历史的特殊形式。巴赫金指出,小说在任何特定的历史时刻都比诗歌与其他共存的修辞形式——报刊的、伦理的、宗教的、政治的、经济的语言有更多的共同之处。事实上,小说在任何特定的历史时刻都更多地指向修辞的社会、历史形式而不是指向某些特定的艺术、美学观念,而诗歌首先关注的是美学观念,其次才注意社会存在的其他方面。
巴赫金指出(第666页),关于语言的理论总是假定一个单一的说话者,一个与自己的语言有着无须中介的联系的说话者。这个说话者(类似于德里达的“工程师”概念)认为“我的话语有一个确定的意义,我的话语只由我支配。”巴赫金说,这种语言观念只涉及到两个因素:语言作为一个系统,以及使用语言的个体。巴赫金认为这两个因素只能产生独白型语言——来自单一主体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