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中外大学;创业教育;政策
21世纪是“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其对提高国家创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大学知识转化、加强大学与外部世界的合作、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因而被专家学者称之为继学术性和职业性之后的第三本“教育护照”,且在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正式得到认可。创业教育在各国日渐受到重视,为创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保障。本文通过对中外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力图为我国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可行路径。
一、大学生创业教育兴起的背景和动因
创业教育最早出现于美国。上个世纪40年代随着二战的结束和退伍军人法案的实施,大批的退伍军人纷纷涌入大学学习,这直接培育了一个潜在的新兴劳动力市场和对工作机会的需求。1947年哈佛大学商学院引入了创业课程,虽然课程稳固下来并受到学生的欢迎,但由于社会经济大背景的制约以及教师出于学术前景的考虑,其一直未受到重视。
20世纪70年代,社会经济增长模式发生转型。50-60年代蓬勃发展的大公司和跨国企业无法迅速调整以适应变化的经济环境,以高科技为主导、运行机制灵活、不断创新的中小企业迅速发展,不仅支撑了各国经济增长,而且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1969-1976年间,大量的新成长的中小企业创造了美国经济发展中81.5%的新就业机会。1980年以后,美国超过95%的财富都是由大变革中新兴的中小企业创造的。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工作岗位的提供者、财富的创造者和创新的发起者。与此同时,在斯坦福大学周围建立的以IT为代表的高科技创业园区——硅谷得到迅速发展,诞生了惠普、思科、SUN、Yahoo、Google等著名企业,在社会层面为创业提供了强大的组织效应,而越来越多的以比尔。盖茨为代表的成功创业者则提供了个人创业神话的典范效应。这使得对创业教育的需求大大增加。
伴随着信息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90年代企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产品生命周期缩短、不确定性增加、全球竞争的加剧等增加了企业的决策风险,企业必须在动态复杂的环境中识别和把握机会、承担风险并创造价值。创新和企业家精神研究从个人层面、组织层面和社会层面不断拓展,创业教育发展相应地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大学的数量不断增加。
二、国外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具体政策
国外对创业和创业教育有一个逐渐深入认识的过程,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创业教育和创业支持体系。尽管各国对创业教育的概念和内涵仍然存在着分歧和争论,但从学者的研究和各国开展的创业教育实践来看,创业教育包含着三层目标。第一层是通过学习了解创业(learn to understand entrepreneurship);第二层是通过学习成为具有创业品质、精神和能力的人(learn to become an entrepreneurial);第三层是通过学习成为经营企业的创业家(learn to become an entrepreneur)。各国围绕着创业教育的这三层目标纷纷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1)举办创业竞赛和创业项目,鼓励大学生创业
1983年美国奥斯汀得州大学举办的首届大学生创业竞赛(商业计划竞赛)拉开了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帷幕。这项比赛的举办使高校开始认识到创业教育既是一种教育理念也是一种教育实践,并开始以战略性的创业教育理念指导具体的教育改革活动。此后,包括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在内的十多所大学,每年都举办这一类的竞赛,并逐渐波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大学。
英国政府1998年启动大学生创业项目(The Graduate Enterprise Programme),该项目是专门为18岁至25岁在校大学生设计的。项目分两部分内容:一是开办公司。学生自己设计商业构思,组建创业团队,筹集资金,开拓市场,开发产品或提供服务,从而获得创建企业整个过程的经验。在开办企业过程中学生可得到志愿企业顾问和创业导师的咨询指导。二是创业课堂。课堂通常为半天或一天的研讨班,学生与企业家聚集一堂,听创业者演讲,参与一些活动和讨论,获得与创业者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2002/2003年度参与此项目的大学生有13,154人,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000人;参与该项目的高校从第一年的17所增加到30多所,从中产生了很多大学生创办的企业。
1998年,日本由国会通过了《大学技术转移促进法》,在高校倡导创业教育。随后从大学到国家层次的各种创业竞赛方兴未艾,而且通过把创业竞赛中的经验加以总结提炼融人到高校开设的创业教育“综合课程”中,把创业竞赛和课程体系建设较好地结合起来。
(2)建立创业教育的组织机构,规范和促进创业教育的发展
法国把创业教育视为增强国家竞争实力的一项重要活动。为此,法国专门成立了创业计划培训中心(CEPAC)。在培训方式上,充分体现个人自主学习、课堂传统教学、生产实习操作、教师个别辅导等多形式的结合。教学内容以最大限度满足学员办企业的需要为出发点。CEPAC中心要求每位学员从入学开始就要作创业计划书,培训的过程就是创业计划完善的过程。理论培训结束后被CEPAC认可的创业计划书,可作为学员向政府有关部门、基金会、银行申请贷款的有效依据之一。法国在学员结束集中培训,开始实施创业计划时,中心一般提供6个月至1年时间的后续扶持。在这一阶段,安排专家对学员进行指导,包括场地选择、布置装饰、贷款申请、财会计算、法律合同等。而且,学员开办企业后,在经营中有问题、有困难也可随时到中心寻求帮助。CEPAC中心成了这些创业者的家,中心和学员经常互相联系,学员从中心不断得到帮助,中心也通过对学员创业过程的了解掌握新的信息,不断改善培训工作。
为推进大学生创业,英国政府拨款建立了英国科学创业中心(UK-SEC)来管理和实施创业教育,后又建立了全国大学生创业委员会(NCGE),全面负责国内的创业教育。英国科学创业中心是1999年在贸工部的科学创业挑战基金赞助下成立的,当时有8个创业中心,后来发展到13个,涉及英国60多所高校,其任务是将创业融人大学传统教学之中,实现大学文化的革新。每一个创业中心主要在四个领域开展活动:第一,开展创业教育。创业教育以科学和技术专业的学生为主要对象,并将创业学作为辅修课推广到其他专业中,也开设一些非学分的创业课程。第二,加强与产业界的联系。利用企业提升大学的竞争力,让企业为大学提供资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咨询指导,赞助商业计划竞赛等。第三,支持创办企业,并鼓励新企业成长,主要支持大学师生创办的知识衍生型企业。第四,鼓励技术转化。创业中心为大学技术转化提供种子基金、天使资本、创业孵化和科学区的服务等。
在美国,创业教育已形成了一个有力的组织支撑网络。如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为准备创业和在创业中的小企业提供低收费、甚至免费的技术支援。设在大学内的中小企业发展中心(SBDC)随时为准备创业的个人提供咨询,并通过举办研讨会为创业提供服务。退休主管服务队(SCORE)是一个由具有多年经营和管理经验的退休人员组成的志愿者咨询团,他们通过网络和实地考察为创业者出谋划策、排忧解难,每年参加咨询超过30万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出台各种政策,为创业教育提供资金保障
一般情况下,创业者可以从三种渠道获得创业启动金:一是银行商业贷款,二是小额信贷,三是政府或其他机构的无偿资助。对于没有经验和财产积累的大学生来讲,这三种渠道都很难使用。因此,各国政府为提高国内的创业水平,提升国家的竞争力,在大学生创业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