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采访中,有市民对实名制的实施表现出了一定的忧虑。他们担心,政府可以以反腐败的名义任意查看自己的银行资料。
有市民说,要他们出具身份证件并不难,他们只是担心银行泄露个人财产机密。
深圳一位法律界的专家也表示了同样的担忧。他说,尽管目前银行内部的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得比较好,但是面向社会的保密法规还不够细化。比如,当事人有犯罪嫌疑时,法院或检察院可以对其存款帐户情况进行调查;发生经济纠纷、或者经济谈判的双方按照商业的原则,都有权了解对方的银行往来帐目情况。但储户信息可以披露到什麽程度、经过什麽级别的授权,中国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个人储蓄实行实名制後,这些矛盾将日益尖锐化。
另外,目前中国已有规定,赋予税务机关检查银行帐户的权力,一个县一级的税务官员就可以到银行查帐。这样就很容易泄露储户的资料。有关人士建议,这一权力给到省一级的税务机关就足够了。
有关人士建议,银行的保密工作应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一法规,必须包括为存款人保守存款秘密的制度以及泄露存款人存款秘密的惩处制度。
这位人士还说,随着实名制的逐步推行,银行保密法的制订已迫在眉睫。
专家观点实名制的现实与长远意义
一、只有实行了实名制後,才能正确界定个人的金融资产和其他财产,才能避免纳税人转移税基,而有效地征收利息税和遗产税。
二、实名制同样是个人支票、信用卡制度的前提,也是个人信用制度。因为,无论你在哪里,帐号是固定的求求求身份证号码不会变。
三、实名制实施後,将有效地区分家庭财产和个人财产。因为只有在实名制後,私人财富才可以真正量化到个人。这意味着中国传统的私人财产以家庭占有为主的方式将逐步被个人占有取代。
其他国家和地区实行情况目前,世界上实行储蓄实名制的国家和地区是东方多於西方,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及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均实行储蓄实名制。
香港分两种情况:一种叫单名制,也就是储蓄者本人带有效证件去储蓄;另一种叫联名制,即储蓄者可委托他人为自己代办存款业务,但需要一份授权委托书,并要有双方证件证明。
在美国,每个有经济活动的人都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人们申请工作、支取工资、租房、赋税等,都要出示和登记这个号码。每个人都有一个账户,户主的每一笔收入、纳税、借贷、还款等情况都记录在案。国家设置专门的机构用电脑统一联网,每个人的信用记录无论好坏都可以在银行查到。如果客户不遵守信用的话,这些资料将被记录,并且被保存起来。当然,也会有人用现金交易以避免监管或偷逃税款,但一经发现处罚会特别严厉。不良记录不仅会降低逃税人的信用等级,甚至会影响其退休保障。
在国外,许多国家都规定了与储蓄实名制有关的银行责任的法律。根据这些法律规定,银行主要负有叁方面的责任:一是发现可疑的金融往来,必须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二是重大的金融往来,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叁是跨国的金融往来,在一定数额以上也必须向政府报告。
实名制给储户带来的好处
一、由於存款人不使用实名开立存款帐户,一旦存折遗失或毁损需要到金融机构挂失时,由於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与要求挂失存折上的名称不一定,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规定,金融机构不能受理其挂失请求,极易造成存款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储户不使用真实姓名开立帐户办理存款,当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时,按规定,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法定身份证明办理,如果存单上的户名与存款人出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不一致,不能办理提前支取。
三、中国人口众多,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因而在一些涉及存单纠纷的诉讼中,司法机关无法辨别存单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