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较发达的县支行要以个人业务为基础,以公司业务为重点,全面拓展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对优良中小企业客户和优质个人客户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要全方位介入。积极营销存款资源相对富集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较强还款能力的重点医院、高级中学和优质房地产项目。对于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社会信用环境较好的县,可以适度介入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尤其要做大做强中小企业业务,重点支持处于快速成长期和稳定增长期的配套型、特色型、科技型、出口型和资源型小企业。要逐步把已经成熟的城市金融产品推广到县域市场,设立县域金融超市,引入保险和证券业务,提升县域市场的金融服务水平。要增加外汇业务、网上银行、现金管理、贷记卡和理财卡等新业务品种。
(二)经济基础一般的县支行要重点抓好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并围绕当地经济特点稳妥发展资产业务。可适度介入优良中小企业客户和优质个人客户的资产业务。重点拓展以下县域业务有效市场:一是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县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特色产品生产企业、高科技企业、为大企业配套的小企业群;三是出口创汇型、高新技术型、旅游观光型和生态型现代农工商企业。
(三)经济欠发达县支行要以开展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为重点,同时理性发展资产业务。其资产业务要紧盯国家扶持贫困地区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继续发挥农业银行的优势,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以上扶贫经济实体作为资产业务营销的效益增长点。负债及中间业务要在着力改善网点布局和设施基础上,瞄准外出务工客户群体,将务工储蓄作为工作重点,辅之以借记卡、理财卡的发行。
四、农业银行拓展县域业务的配套措施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因行施策的原则。要根据当地经济特点,有选择、有重点地拓展县域市场,打造差异化经营的特色。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市场潜力和各行不同的管理能力,实施区别对待策略,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龙头企业、个体经营户,确保理性发展、稳健经营。
(二)健全制度约束,促进县域业务发展。要在业务准入、授权管理、风险补偿、授信问(免)责等方面建立一整套制度,并利用数据大集中的优势,探索开发专门的县域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引导县支行严格执行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从严追究道德风险责任,在提升县域业务风险管理水平基础上,引导和发挥好县支行拓展业务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科学配置信贷和财务资源。要区别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配置经济资本和信贷计划,适当降低零售业务的经济资本系数,引导县域农业银行加快发展零售业务,尤其是零售资产业务。要适当增加县域农业银行在电子设备、网点改造等方面的投入,加大零售业务与业务经营考评的挂钩力度,使零售业务发展较快、贡献较大的县域支行获得更多的财务资源。
(四)加快产品创新和机制改革。要积极开办适合县域客户需求特点的业务产品。如增加个人信贷业务品种,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和银政、银企合作方式,改善县域客户的融资条件。开展小企业信贷业务,探索小企业定额信贷客户评级、授信、贷款“三合一”机制。完善县支行分类授权管理,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提高信贷服务效率。
参考文献:
[1]陈锡文.中国县域经济发展实论[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2]曹杰存. 农业银行新增贷款4670亿元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N].金融时报,200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