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分别从制度演变、市场框架与市场的扩展及证券公司的竞争三个角度讨论了中国证券业的 发展 状况。这三个方面的讨论都说明了,自90年代证券业、证券市场在我国兴起并发展以来,证券市场已经获得了其自身的生命,它不再仅是政府化解、转移源自国有商业银行的 金融 风险的一个场所,它本身也会积累风险,需要通过扩展来化解风险;同时,由于政府在 社会 保障及管制 经济 上的进一步改革,各类投资者的风险也需要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规避,他们的资产需要新的管理方式。因此,中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扩展是必然的,中国证券业将在证券市场的扩展中不断发展。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扩展
政府无疑将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化解源自国有 企业 和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这意味着间接融资的比重将在这些化解方案实施的过程中逐步降低。如果说前些年股票市场的发展是为了减少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可能发生的增量呆坏账,那么,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别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债权转股权方案的实施,就是要从存量上减少国有商业银行的呆坏账。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及债权转股权方案的实施,无疑将促进资本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创新,资产证券化从而各类债券的创新设计将是今后证券市场一个重要的发展领域。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及债权转股权的实施,表明政府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上已经下了最大的决心,国有企业必将进一步被推向市场。这样,国有企业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将有更多的灵活性,通过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将会有较大的发展。
同时,近一段时期以来,关于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话题不断被提出,对于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意见是比较一致的,都认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既是保险资金本身运营的需要,也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在证监会日前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提出了战略投资者概念,有理由认为,保险基金及其他基金,将是战略投资者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国证券业的业务增长点
1.金融顾问
在一级市场上,证券业仅仅依赖股票是难于有更大的扩展的,二级市场上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限制,也封住了证券业进一步扩展的空间。因此,在近期里,金融顾问业务将是证券业一个重要的利润增长点。这里所说的金融顾问业务包括为各类机构提供财务顾问及服务于公司的资产管理等业务。
为企业的兼并与收购、重组资本结构提供顾问的业务在我国应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证券法》对二级市场收购的进一步规范及限制的放宽,购并交易将会有大的发展。自1991年以来至1998年6月30日止,我国境内上市公司股权协议转让共发生4122笔,转让总股数120亿股(其中无偿划拨60.6亿股,有偿转让59.4亿股),转让金额130亿元,涉及上市公司535家(见《资产重组的深层思考》,《中国证券报》,19991月11日)。几年来,以划拨和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的行为(简称买壳)逐年增加,见下表。
表21

引自《买壳上市行为 分析 》,《中国证券报》,1998年12月14日.
据统计,1997年深沪两市共有169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而在1998年,有394家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比1997年增长了133%。如果考虑到有的上市公司一年内进行了几次重组,那么单从重组次数来 计算 ,1998年资产重组要达到608起左右,涉及金额318.04亿元(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绩效实证分析》,《中国证券报》,1999年4月20日,《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综合分析》,《中国证券报》,1999年5月11日)。
不过,对企业的购并、重组提供顾问,并不是证券公司才能承接的,证券公司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形形色色的投资咨询公司,都可以进入这一业务领域。据估计,在1998年所发生的600多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案中,由券商充当中介的不到六分之一。之所以这样,其中一个原因被认为是这项业务的中介费用过低,做上五六家资产重组业务,手续费也未必赶上一个新股发行的手续费高,所以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券商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
因此,证券公司在这一业务领域的优势,还在于如何提供从融资方式设计到资产重组的一揽子服务。这样,设计创新金融产品就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其中,企业债券能否得到发展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为企业债券将是企业购并中所需资金的重要来源,又为风险规避的设计提供了最为宽泛的余地。还有,各种基金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可以说,债券与基金能否得到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的企业购并能否大规模开展起来。
2.金融产品创新
在本报告的开头,提出证券市场发展依赖于两个因素,一是行为主体的独立性,二是资金的自组织程度。这两个因素具体地推动着金融产品的创新。行为主体独立性的提高,意味着在融资方式与渠道上更为多样,更为直接,这 自然 促进债券的发展;而自组织的发展,则是各种形式的基金发展的原动力。
a.各类基金
基金代表着有组织的资金,今后证券业的发展,取决于在资金的组织方面,各类组织形式的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 目前 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迅速,最近发行了两只指数优化基金,兴和及普丰。
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一直没有正式出台,而且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起点要求很高,对发起人的资本金要求及基金的最低金额都上亿。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及 科技 管理部门很积极,这方面证券公司应该大有可为。另外,未出台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为非金融机构进入基金业开了一个口子。办法中规定,投资公司也可作为发起人设立基金。据认为,今后出台的管理办法,有可能降低对发起人资本金及基金最低金额的要求,如果是这样的话,基金今后的发展前景是诱人的。
b.债券
这里要讨论的债券,是笔者认为在今后将获得较大发展的三种债券。
a.基础工程债券
在目前归入企业债券的债券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准财政性质的基础工程债券。这类债券的发行通常采用基金担保的形式,如铁路建设债券、电力债券及三峡债券等,这属于全国性的基础工程项目;而投资于地方政府基础工程的债券,则一般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公司出具担保,如大连国投为大连建设投资公司债券担保。这类债券的发债主体都具有政府背景,或是中央部委,或是地方政府。
b.公司债
我国企业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有担保,除非得到人民银行的特别豁免(如中信建设债券)。在我国民间信用不发达的情况下,不管是上市公司也好,还是非上市公司也好,企业的信用都没有足够力度令投资者接受,中国的信用评级的作用还很有限。因此,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担保仍然是企业发行债券不可绕过的一道难关。证券公司要推进企业债券的发展,关键要在担保上有所创新。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以促进交易、保障债权实现,可是,在我国企业债券发行中几乎都采用保证担保。据初步统计,1998年发行的34只债券中,除4只大额度债券采用基金担保外,有29只债券采用保证担保的形式,只有神马集团有限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价值1.3亿)为神马债券(总额1亿)提供抵押担保。
c.抵押债券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完成及住房贷款的全面展开,抵押债券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动产抵押债券的发展只是个时间 问题 。
参与 文献 :
胡继之:《中国股市的演进与制度变迁》,经济 科学 出版社,1999年2月.
金德环(主编):《证券市场规范化建设 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
厉以宁(主编):《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 理论 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刘波(主编):《中国证券市场实证分析》,学林出版社,1997年.
马金良:《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特征及其变迁》,《中国证券报》,1998年7月9日.
吴晓灵等:《新一轮改革中的中国金融》,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11月.
杨成长:《券商融资问题的引发根源和基本出路》,《金融研究》,1999年第6期.
中国证券报社与三峡证券公司合编:《世纪之交:中国券商的思考》,新华出版社,1999年.
法博齐与莫迪利亚尼:《资本市场:机构与工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3月.
查里斯.r.吉斯特:《金融体系中的投资银行》,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1月.
埃德加.e.彼得斯:《资本市场的混沌与秩序》,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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