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研究 对券商各项业务的支持 分析
券商研究水平与能力对其业务的支持作用是很大的,随着我国证券业的不断 发展 ,这点已为业界普遍认同。上面已谈到研究对经纪业务的关联与支持,事实上,随着新股发行制度的演变, 目前 的新股发行方式对券商的整体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对券商研究能力的要求则更高。仅以新股定价来说,就需要券商对该 企业 所处行业、该企业自身经营情况,以及其在二级市场的前景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这些绝不是券商投行部门能做到的,需要其研究部门的全力支持。
同样,券商的自营业务更是离不开研究部门的支持,只是目前许多券商在自营部门下另设了研究部门。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存在许多弊端。它一方面造成券商各业务部门的“小而全”格局,另一方面则削减了公司整体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这种低水平重复带来低效益的现象实不应出现在券商机构。券商应该整合全机构的研究力量,提高整体研究能力,以支持和推动各项业务的开展和发展。
三、研究对业务信息的综合把握及对业务关联的敏感捕捉。
券商研究人员由于不拘泥于具体业务,从而处于一定的超然地位,能跳出某一具体业务而看到这项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关系。同时,与其他一般的具体业务部门人员比较,研究人员更易从公司整体业务上来思考 问题 。因此,研究人员通常会将券商各项业务信息进行综合的分析与研究,得出各项业务相关性与关联度,并对其相互间的支持与合作提出一些有用的建议。
上述分析的结论是:研究不仅对券商各项具体业务有很大的支持作用,还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对券商业务间的关联的捕捉与实施有极大的作用。因此,券商机构应加大对研究部门的投入,整合分散的研究力量,以研究为基础构造其业务关联,发挥自己的整体优势,各部门协调作战,实现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