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中央财政的利益是专员办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的一项首要工作。随着监督方式和内容的转变,专员办的基本职责应是保证财政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国库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和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行。财政监督工作是与财政法规建设相辅相成的。笔者认为,只要是有利于维护中央财政的利益、有利于维护中央的权威、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专员办的职能就可根据新时期各项工作的需要随时调整,真正体现派出机构及“别动队”的特色。
面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笔者建议,专员办可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认真深入地做好财经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我国当前进行的财政改革主要包括收支两条线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府采购等。涉及中央财政支出的资金主要有国债转贷资金、下岗及离退休职工生活补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所有这些资金的支付和改革措施的实施都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所以,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尤为迫切、必要,宣传工作必不可少。因此,专员办应定期召开有关工作座谈会,举办财经法规、财政改革知识培训班,有关专项资金支付审核培训班等,使他们了解相关改革的目的、内容、意义,了解有关专项资金的支付程序、要求,减少改革的阻力,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降低改革成本。
二、切实加强中央财政收入的监督工作
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是实施财政政策、实现宏观调控目标、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保证。财政监督范围包括预算执行、税收征管与解缴、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它是实现财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就专员办监管范围而言,几乎涉及中央全部收入。在现有的财政体制下,地方部门挖中央财政墙脚的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截留中央收入的行为时有发生。受地方政府干预,国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也存在人为混库等违纪问题。因此,加大对地方财政、税务部门收入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尤为重要。目前,各地专员办正在建立中央收入分析制度,对中央收入进行全过程监控,并逐步建立中央收入计算机管理监控体系,与征收部门和国库部门实现计算机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和非现场实时监督。同时,各专员办每年可选择部分财政税务机关进行重点检查,以点带面,及时发现并处理收入征管、退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切实维护中央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