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债绝大部分为2-5年的中期国债,期限十分集中,其发行量占整个国债发行量的73.31%,5年期以上的长期国债近3、4年才有大量发行,特别是1998、1999两年增幅巨大,这说明我国国债管理水平有所提高,较好地把握住了1998、1999年银行利率大幅下调的机会增发长期国债,降低了发行成本,也有力地配合了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在国债期限结构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是短期国债的发行,在1981—1999年的19年间,只有1994、1995、1996三年发行过短期国债,其发行量占整个国债发行量的比例仅为5.24%,而且考虑到最后一次短期国债的发行是在1996年,那么在我国现有国债存量中短期国债早已不存在了。
(二)我国国债的持有结构
80年代我国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企业、机关事业团体等。从1993年开始,国债的持有者就开始集中在个人,金融机构及社会保障基金等部门。其中个人是国债的主要持有者。从1992年到1998年的有关统计数据上看,个人国债持有量占国债发行量的比例从未低于50%,有些年份高达70%以上,国债第二大持有者是金融机构,其持有的国债量与个人持有量有此消彼长的关系,但从比率上看,从未超过个人的持有比率。当然仅从金融机构国债持有量与个人国债持有量的比例上还不能充分地说明问题,那么我们可以用另一个指标,即金融机构国债持有量占其总资产的比率,从近几年的数据看,这个比率从未超过3%。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国债市场的特征主要是以中长期国债市场为主,短期国债品种严重缺乏,个人成为国债的主要持有者,金融机构国债持有量偏低,市场总体流动性较低。依据国债市场格局与国债市场功能的相互关系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国债市场的功能偏重于筹资功能,调节功能较差,国债市场的发展很不平衡。
由于国债市场调节功能的大小实际上意味着国债市场能够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什么样的基础条件,因此我国国债市场调节功能的不足实际上表明目前的国债市场还不能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是通过对证券的买卖进行的,它与法定的准备金率及再贴现政策的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就是它的连续性,即通过证券的频繁买卖来吞吐基础货币,央行对证券的频繁买卖需要有一个交易活跃的市场来支撑,这就要求市场应该具有充分的流动性。但是我国国债市场上国债期限较长,机构持有国债量比例较低,直接制约了国债交易的活跃程度,我国中央银行是从1996年4月开始正式启动本币公开市场业务的,但是由于国债市场的原因,这项业务的实施受到了很大的制约,主要问题:短期国债发行量过小,且没有形成连续滚动发行,二级市场交易量小,公开市场操作基础太弱,为此,中央银行不得不选用政策性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融资券做为交易工具,以弥补国债工具的不足。但是政策性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融资券的期限都在3-5年间,仍然没有改变债券市场上短期债券缺乏的状况,现券交易很难进行,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频率和辐射面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四、完善国债市场充分发挥调节功能
筹资功能与调节功能同是国债市场的重要功能,一个健全的、高效率的国债市场必然是能够充分发挥这两大功能的市场,如果国债市场的筹资功能发挥得好,但却发挥不了调节功能,或调节功能很弱,那就表明国债市场的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国债市场的效率很低,至少不能算得上是高效率的。特别是在当今世界金融发展越来越迅速,货币政策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的环境下,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更是不容忽视。
从80年代初到现代,我国国债市场在筹集资金,支持我国重点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改善经济结构,保持适度的经济发展速度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特别是1997年以后国债已成为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治理经济衰退的重要支撑。但是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我国国债市场在调节功能的发展上是相当滞后的,这将严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效能。众所周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两个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虽然这两大手段各自具有独立性,可以进行独立的操作,但是两个手段之间协调配合进行调控与两个手段各自为政的调控方式相比其效率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而国债市场则是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一个重要的结合点,因此必须重视国债市场的功能完善。现阶段完善国债市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财政当局与货币当局两大部分应加强协调配合,这是完善国债市场充分发挥其调节功能的前提条件,两大部门之间若不能协调配合,政策配合就无从谈起。在我国国债发行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国债发行不久银行利率就下调的事,而财政当局由于没有得到这个信息,没有相应调整发行时间和利率,使国债发行成本过高,加重了财政还本付息的负担。当然目前两大部门在这方面的配合已经相当成熟了,但是在国债其他方面仍需有较大的改进。仅就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而言,两大部门需要在国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品种上进行协商,使国债的发行既有利于实现财政政策的目的同时又能兼顾货币政策操作的需要。
(二)丰富国债品种,增加短期国债发行量,增强市场流动性。目前我国国债品种中短期国债十分缺乏。今年财政已发行了二期记帐式国债共480亿元,但期限均为7—10年的长期国债,然而最适于作为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的乃是短期国债。由于缺乏短期国债,中央银行只能用政策性金融债券与中央银行融资券替代,这虽然暂时解决了问题,但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从性质上讲政策性金融债券与国债没有太大区别,因为政策性银行目前的投资项目都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还本付息最终由财政作担保,但是从货币政策操作的角度看,政策性金融债券与国债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主要的问题是政策性金融债券都是3—5年的中长期债券,而公开市场操作是一种日常性操作,灵活性,频繁性和连续性是其特点,要求交易工具流动性强,交易价格相对稳定,但是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不如短期国债,同时其隐含的利率风险大于短期国债,不利于货币当局控制操作成本。中央银行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不如国债宽泛,也会影响政策操作效果。同时由于我国货币市场不发达,短期信用工具少,也找不到比短期国债更适宜于作为公开市场操作交易工具的替代品,最佳的选择仍是短期国债。
其实对财政来说,短期国债并非只能用于短期支出。短期国债若采用连续滚动的发行方式,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余额,实际上成为财政的长期收入来源。与中长期债券相比,短期国债发行与还本付息的频率较高,发行成本相应较高,但是这种成本实际上并不单纯是财政成本,它实际上包含了货币政策操作的成本,而这种成本与其效益相比应该说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应当尽快增加我国短期国债的发行规模,同时应根据财政短期资金需要与货币政策操作需要确定合适的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并形成滚动发行,尽早形成一个有利于公开市场操作的国债市场环境。
(三)扩大国债市场机构投资者的范围和规模。在短期国债市场上,最适宜于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投资者构成应当是机构投资者,因为只有机构投资者才会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而频繁地进行国债交易,机构投资者包括各种金融机构、经营性机构。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状况,应大力发展国债投资基金,以使相当部分的个人投资者进入国债投资基金,这样既照顾了个人投资者在国债市场上的收益,实现社会公平,同时又能消除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的不便及影响市场流动性的缺陷,也有利于扩大短期国债的市场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