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防止主要由墙体材料的干缩引起的裂缝可采用下列措施之一:
4.2.1 设置控制缝
4.2.1.1 控制缝的设置位置
(1)在墙的高度突然变化处设置竖向控制缝;
(2)在墙的厚度突然变化处设置竖向控制缝;
(3)在不大于离相交墙或转角墙允许接缝距离之半设置竖向控制缝;
(4)在门、窗洞口的一侧或两侧设置竖向控制缝;
(5)竖向控制缝,对3层以下的房屋,应沿房屋墙体的全高设置;对大于3层的房屋,可仅在建筑物1-2层和顶层墙体的上述位置设置;
(6)控制缝在楼、屋盖处可不贯通,但在该部位宜作成假缝,以控制可预料的裂缝;
(7)控制缝作成隐式,与墙体的灰缝相一致,控制缝的宽度不大于12mm,控制缝内应用弹性密封材料,如聚硫化物、聚氨脂或硅树脂等填缝。
4.2.1.控制缝的间距
1.对有规则洞口外墙不大于6mm;
2.对无洞墙体不大于8m及墙高的3倍;
3.在转角部位,控制缝至墙转角的距离不大于4.5m;
4.2.2 设置灰缝钢筋
1.在墙洞口上、下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灰缝,钢筋伸入洞口每侧长度不应小于600mm;
2.在楼盖标高以上,屋盖标高以下的第二或第三道灰缝,和靠近墙顶的部位;
3.灰缝钢筋的间距不大于600mm;
4.灰缝钢筋距楼、屋盖混凝土圈梁或配筋带的距离不小于600mm;
5.灰缝钢筋宜采用小螺纹钢筋焊接网片,网片的纵向钢筋不小于25,横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6.对均匀配筋时含钢率不少于0.05%;局部截面配筋,如底、顶层窗洞上下不小于38;
7.灰缝钢筋宜通长设置,当不便通长设置时,允许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8.灰缝钢筋两端应锚入相交墙或转角墙中,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0mm;
9.灰缝钢筋应埋入砂浆中,灰缝钢筋砂浆保护层,上下不小于3mm,外侧小于15mm,灰缝钢筋宜进行防腐处理;
10.当利用灰缝钢筋作砌体抗剪钢筋时,其配筋量应按计算确定,其搭接和锚固长度尚不应小于75d和300mm;
11.不配筋的外叶墙应设控制缝,控制缝间距不宜大于6m;
12.设置灰缝钢筋的房屋的控制缝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4.2.3 在建筑物墙体中设置配筋带
1. 在楼盖处和屋盖处;
2. 墙体的顶部;
3. 窗台的下部;
4. 配筋带的间距不应大于2400mm,也不宜小于800mm;
5. 配筋带的钢筋,对190mm厚墙,不应小于2ф12,对250~300mm厚墙不应小于2ф16,当配筋带作为过梁时,其配筋应按计算确定;
6. 配筋带钢筋宜通长设置,当不能通长设置时,允许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45d和600mm;
7. 配筋带钢筋应弯入转角墙处锚固,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5d和400mm;
8. 当配筋带仅用于控制墙体裂缝时,宜在控制缝处断开,当设计考虑需要通过控制缝时,宜在该处的配筋带表面作成虚缝,以控制可预料的裂缝位置;
9. 对地震设防裂度≥7度的地区,配筋带的截面不应小于190mm×200mm,配筋不应小于410;
10. 设置配筋带的房屋的控制缝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4.3 也可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如场地土及地震设防裂度、基础结构布置型式、建筑物平面、外形等,综合采用上述抗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