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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
  近年来,亲属间因死亡赔偿金的分割纠纷越来越多。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也存在分歧,导致判决结果的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判决的公信力。本文试图通过对死亡赔偿金性质的
论《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摘要: 《物权法》第一次引入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填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一项空白。在这之前只有《土地登记规则》中,对业主的相关权利提供保护,但是规定的非常简单。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商品房,这方面规定的不足逐渐显露出来,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业
低服刑能力”罪犯群体的综合帮教策略
  曾经有做老师的朋友对我说过,一般老师留有深刻印象的学生要么是优秀生,要么就是后进生,他们也是老师倾注大量心血的对象,两头不靠的学生因种种原因虽已习惯了被边缘化,但改变现状的意愿和能力都不强,却也不会闯祸,所以他们最容易受到老师的忽视,朋友把这一学生群
浅谈挪用公款罪中具体用途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后的具体用途是构成该罪的客观要件,其有三种形式:一是用于非法活动;二是用于营利活动;三是用于除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一般性活动。对如何认定这三种形式及它们的应然性目前争议较大
浅论间接正犯实行着手
  摘要:间接正犯实行的着手是实行行为着手的一种特殊形态,故对此问题的研究既应以实行行为着手的一般理论为依据,还必须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以实行行为着手的一般特征为依据,同时对间接正犯的特殊性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刑法的谦抑主义精神,可以得出间接正犯的着手应采纳
论一种补充的养老保障模式:“以房养老”
  摘要:“以房养老”作为中国新出现的一种养老方式,分为抵押房式、出租房式和出售房式三种类型,有其适应的人群和存在的现实基础,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制度层面的长期性、技术层面的多阻碍性和观念层面的难逾越性的障碍。然而,“以房养老”确实是一种很有价值的模式
我国仲裁的受案范围浅探
  引言 随着仲裁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人们对仲裁的了解越来越多,在社会经济交往中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仲裁作为一种纠纷的解决方式其有一定的受案范围这是肯定的,仲裁的受案范围决定了有哪些纠纷
探究网络时代公众场所偷拍偷录问题
  摘要:公共场所偷拍偷录本是新闻界争论的旧有话题,但是网络时代的发展,使得公众场所的偷拍偷录更加泛滥,主体不再局限为新闻记者,网络时代公众场所偷拍偷拍显示出新的特点,也威胁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论我国诉讼费调节功能的缺失和改进
  摘要:诉讼费的调节功能是依靠诉讼费征收制度,以诉讼费为工具对整个诉讼的进程包括诉讼程序的启动等所具有的调节作用,目的是控制诉讼的发生、惩戒滥诉行为、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在我国传统民事、行政诉讼制度中,在很少的场合下,诉讼费才成为双方当事人博弈
论民族国家的主权权利与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
  摘要:经济全球化推动了信息交流方式的变革,带动了智力劳动成果物化形式的跨国界流通。根据一个民族国家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并不当然获得另一民族国家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源自民族国家的主权权利。国家主权的过度强调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知识产权的跨国
论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引 言 民事抗诉制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民事裁决,依据法定事由,通过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法院再审的诉讼制度。从九一民诉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民行检察工作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发展,民事抗诉制度也不断趋于完
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
  民事审前程序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诉讼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样是建设以庭审为中心的现代化民事诉讼程序结构的重要基础。在我国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理论和实务界普遍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从而直接影响着
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立法现状与不足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前程序有以下几项内容: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送达起诉状和答辩状;法官认真审核有关的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特殊情况下追加当事人或移送案件。相关的司法解释如下:(1)1993年的《关于第
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司法实践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司法实践和存在的问题有如下几点:(一)当事人与法官的权利义务配置不当 我国的审前模式,当事人的权利极小,不利于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不仅如此审前程序中权利义务向法官严重倾斜,不仅加重了法官的负担,更重要的是容易导致法官专断
我国民事审前程序改革应适用的原则
  针对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准备程序阶段的问题,近此年来我国审前程序有了一定的改革和进步,尝试建立“准备程序+开庭审理+集中审理”的模式,已初见雏形和萌芽。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保证双方当事人平等行使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继承和发扬了传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己经成为颇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之一。其体现出的追求和谐、秩序和稳定的价值趋向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现行调解制度中存在的弊端的分析
  (一)立法上的不完善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的误区 当事人可以牺牲部分实体权利实现某些既得利益,或者只是为了恢复当事人之间的和睦关系,都是合理的价值取向。而调解的含
我国民事调解制度与境外相关制度的比较借鉴
  (一)法院附设调解 1、日本的民事调停 在日本有专门的民事调停机关,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调停,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停止民事诉讼程序,交给调停机关调停。[1]主持调停的组织即调停委员会通常由一名法官和两名调停委员组成。调停委员主要从以下几类人中产生:具有律师资格
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构想
  (一)调解原则的规制 1、确立自愿原则为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一是指程序选择的自愿性,即当事人是否选择调解的自愿;二是指实体结果的自愿性,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自愿
与他人配偶通奸之侵权责任——从司法裁判的视角进行考量
  内容提要:本文立足于司法实务研究了一方与他人配偶通奸之侵权责任问题,分析了该种行为侵犯何种权利的各种观点。对于这些观点的取舍,文章认为从司法裁判的视角进行考量,应当遵循法官释法而不能造法的原则,采取解释论的方法进行裁判解释,进而认为这种行为构成侵犯一
谁才是有权者?——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析
  内容提要:我国执业医师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即使已取得医师职业资格未经执业注册,亦不能享有行医权。
竞争法中的消费者标准
  内容提要:竞争法中的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有融合的一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使消费者在竞争法既作为受害者,也充当“场外”主体角色。由于竞争关系的基本矛盾发生在经营者和竞争者之间,作为第三人的消费者是经营者行为违法性的判断标准。消费者标准的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
  民事诉讼属于私法的范畴,提起民事诉讼,都会想到私益,解决的是民事主体关于私益的法律纠纷,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各方的不断进步,人类从不同层面上所面临的共同课题和所具有的共同利益越来越多。民事诉讼所专有的保护私益也
国外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及我国的现状
  (一)几个代表性国家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情况 1、美国 美国在罗马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继承和发展了罗马法的内容,并在1890年通过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以限制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成为现代公益诉讼的创始国。在其后又颁布了《克莱顿法》限制价格歧
构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主要障碍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是一种新型的民事诉讼形式,它的诉讼形式与传统的民事诉讼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诉的利益、既判力理论和当事人理论等方面。(一)民事公益诉讼和传统的诉权理论的冲突
构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设想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人民所享有的社会公共利益是丰富的、广泛的。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并没有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是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使我国有必要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论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
  摘 要 缺席判决制度由来已久,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重要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在国际上形成了两种模式,即缺席判决主义模式和一方辩论判决主义模式。西方大多国家的缺席判决制度都选择了其中之一。我国民事诉讼的缺席判决制度不属于
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的内容特点及缺陷
  (一)我国缺席判决制度的内容 我国的缺席判决是指: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核对证据、听取陈述,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的完善
  完备的缺席审判制度应实现三方面的功能:鼓励当事人积极参加诉讼并完成包括出庭辩论等各种诉讼行为,有效地控制缺席情形的发生;在相对意义上尽可能地实现客观真实;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赋予当事人攻击防御的
关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机制完善的思考
  摘要: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机制所设计的四种程序各有利弊,本文以消除各种模式的弊端为视角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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