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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管理模式中监区的地位和作用 |
| | 随着现代社会的逐步发展,社会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变革的速度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是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完善,管理水平也逐步从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转变,而在管理结构上则体现出扁平化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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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入室盗窃的犯罪特点与防范手段 |
| | 进入秋季以来,入室盗窃成为该季节多发侵财性案件之一,利用插片和攀爬入室盗窃案件尤呈上升之势,由于此类案件犯罪,极易转化成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加强夜间入室盗窃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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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
| | 刑事审判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救济性程序,是保证法律正确实施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关键词】【目录】、引言 二、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一)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二)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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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论依据探讨及与国外相关理论比较 |
| | 3 (一)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为对生效裁判实施救济的一种特别程序,其设立有着自己的理论基础。按照中国的主流诉讼理论,建立“审判监督程序”的最大目的,就是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原则,最大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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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 |
| | (一)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主体
1、 对法院能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思索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我国的各级人民法院都可以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对本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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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与裁判结果 |
| | (一)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程序
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可以适用第一审程序,也可以适用第二审程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我国《刑事诉讼法》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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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量刑考虑情节浅探 |
| | 自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醉驾入刑”开始正式实施。很多法院都以“危险驾驭罪”迅速审结了各地的“醉驾入刑”第一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由于这是一个全新的罪名,没有判例可供参考,加之各地从抓获犯罪嫌疑人到进入审判程序时间都非常短,导致在量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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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量刑程序证明模式的选择 |
| | 摘要:量刑事实作为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取决于量刑证据的适用。要确定量刑程序适用的证据规则,首先要确定量刑事实应该采用的证明模式,证明模式的选择事关量刑裁判的公正性、科学性,是量刑程序进一步改革所面临的实践难题,也是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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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推行以来存在的问题和思考 |
| | 内容提要: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6年来,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矫正工作者的努力实践,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成效明显,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突显。本文拟通过对社区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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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与信息犯罪 |
| | 内容提要: 现代化与信息犯罪是密不可分的。没有现代化就没有信息犯罪,信息犯罪是现代化发展的产物。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信息犯罪大量增多是由社会原因、经济原因、技术原因、法制原因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因而必须采取多种有效的对策,才能控制信息犯罪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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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刑事司法案例指导制度的探讨(1) |
| | 内容提要: 探索建立刑事司法案例指导制度,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功能和价值、效力和发挥作用的方式、与司法解释的关系以及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与英美等国的判例制度的区别等,是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本文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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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刑事司法案例指导制度的探讨(2) |
| | 内容提要: 探索建立刑事司法案例指导制度,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功能和价值、效力和发挥作用的方式、与司法解释的关系以及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与英美等国的判例制度的区别等,是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本文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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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适用缓刑问题研究 |
| | 缓刑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它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缓刑”一语在我国自古就有,最早见于《周礼.大司徒》中,然此古之“缓刑”与今之缓刑非同义。作为立法意义上的缓刑,在我国出现是在清末制定的《大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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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可以并需要和解吗? |
| | 内容提要: 死刑案件的和解已经演变为一类现象,且判案思路也有迹可寻。但重罪和解不符合和解的实质。对和解来说,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和谐化是本质,而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和谐化是一种延伸。公权力的边界需要维护,不能将重罪归纳为私人之间的关系。被害人死亡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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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论的正本清源——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
| | 内容提要: 行为论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单元,它为犯罪概念提供基底,为犯罪论体系提供前置性条件。在我国传统的刑法学中,行为论严重地被忽视,甚至根本就没有行为论的体系性地位。尤其是在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中,以危害行为作为客观要件的内容,强调行为的危害性,而对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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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故意中的认识因素 |
| | 内容提要: 共同故意的认识因素同时包含对本人和共同行为人相关的事实认识和违法性的认识。在事实认识中,除了对共同行为人行为的性质、行为的对象及行为结果有认识外,还需对共同行为人的主体性有所认识。关于对事实的程度的认识,不仅对结果犯中结果的出现机率存在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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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概念的实体法意义 |
| | 内容提要: 实体法意义上“刑事案件”的概念相对于程序法概念具有独特性。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对其虽有相同的表述,但含义不同。程序意义上的“刑事案件”概念直接运用于实体判断时会有失偏颇。在罪名涉及到前提罪(原案)时,应不以“受案”、“立案”或“判决”为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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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
| | 摘 要 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内涵和细化,对于增加量刑透明度,保障被告人的权利,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司法腐败均具有积极意义。为此在国外,不管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检察机关,一般都具有量刑建议权,在英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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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权的概念界定 |
| | 第一章 一、量刑建议权的概念
量刑建议权,顾名思义,就是在审判活动中检察官就犯罪嫌疑人应当给予的量刑情况向法院提出建议,法院参考这些量刑建议进行判刑。虽然量刑建议这一说法从提出到实行经历了很长时间,但时至今日,却没有一个权威的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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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量刑建议权的比较与分析 |
| | 第二章 在国外的英美法系国家,定罪与量刑是分开的,庭审只解决被告人的定罪问题,量刑是在定罪后的专门量刑程序完成的。在量刑程序中,检察官可以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而在被告人认罪的辩诉交易中,检察官更是以向法官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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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权的理论基础 |
| | 第三章 一、量刑建议权与控审分离
刑事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其结构必定是起诉方和对应的应诉方与居中裁判的法官构成的一种三角形的关系。而理想的诉讼关系中,法官的中立性和消极性是必须强调的,法官与起诉方和应诉方的距离是相等的,法官不代表也不偏袒双方中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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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量刑建议权的现状 |
| | 第四章 一、立法及司法实践的现状
(一)我国有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立法规定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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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量刑建议权的程序构建 |
| | 第五章 我国量刑建议权的程序构建
一、赋予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合理性
我国《刑法》采用的是相对不确定刑,对于同一罪名,规定的刑种多,同一刑种的法定刑幅度较大,这些客观因素就会造成:一方面,法官在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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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与财产权保障 |
| | 一、侦查程序与财产权保障问题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尚处在由集权型刑事诉讼制度向宪政型刑事诉讼制度过渡的中间状态或模糊状态,在价值目标、制度构造和程序理念等各个层面均带有较强的集权型刑事诉讼制度的痕迹。这使得,在当前刑事诉讼制度模式下,虽然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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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的保障 |
| | 财产权不仅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权其他部分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加强人权保障,这是刑事诉讼法的发展方向,而且,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财产权的一面,也有对财产权构成威胁的一面,加强刑事诉讼法的财产权保障功能,应当是刑事诉讼法的发展方向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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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财产权保障措施的构建 |
| | 一、侦查程序保障措施的构建
通过比较分析,针对我国侦查程序保障措施的不足,在搜查和扣押程序的构建中应该借鉴以上国家严格适用令状主义,并根据我国的国情作具体改进。首先,应详细规定搜查证扣押证的记载内容,如申请者的姓名、签发的日期、签发所依据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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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冲突及完善 |
| |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通常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而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权冲突是指一个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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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 |
| | 二、(一)当代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问题
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的形成是体现着法律文化传统,并建立在现实社会基础之上的。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部很重要的程序法,为了延续和维系法律传统,为了保持法律次序的稳定性,同时也是为了获得更充分的修法基础,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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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管辖权冲突问题的修正与完善 |
| | 三、(一)刑事诉讼法中管辖权冲突问题修正与完善的原则
对于解决此类案件刑事诉讼中管辖冲突的问题,首先主要是要保证诉讼结构和运行机制的整体协调,关键在于要有一套合乎公正与效率的体制安排。并且立法应当机制统一,线条流畅,如果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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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刑法学:以犯罪论体系为视角的分析 |
| | 内容提要: 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是存在对立的,这主要表现为一元的犯罪论体系与二元的犯罪论体系之间的对立。以北京大学张文教授为代表的人格刑法学是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互相融合的人格刑法学,其崛起可谓是侧重于主观主义与行为人主义的刑法学在我国的再生,对此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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