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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文化与儒道佛伦理(4)

 4、义利和合。儒教所说的义利是指道义与功利,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道德价值与物欲价值等的意思,这两方面看是二分对立,亦可和合,相辅相生。义普遍地充满于主体的利益活动之中,利益活动使人民生活丰厚。利依义而建立,义依利而体现,义利互即互涵。使欲利与好义之间达到一种平衡、和谐。从做人而言,应先义后利,见利思义,甚至舍身取义。这种公利私利之分,即义利之分,启示现代人生不要见利忘义,以权谋私,图财害命,以自己私利而损害公利。这时的义就是道德良心,而以私利损公利者,各类害人者(如贩毒品,投毒药)等,都是丧失天理良心者。义利和合,义利兼顾,既知其分,又知其合,互相协调、制约,并使两者有一定张力,使人谋利时不忘义,以义制约、指导谋利,讲义时兼顾利,使其有谋利的积极性,并由谋私利而推及公利,这是人生应走之路。    

    5、诚信守正。儒教在社会人际交往的为人处世中强调诚信守正,把诚信作为立人、立国、立世之本。诚信是真实无妄的意思;守正是诚意正心,保持正道而不邪。诚体现了天道的真实无妄的品德,人道效法天道真实无妄品德,这便是“诚之者”、“思诚者”。诚信在本质上是天道与人道的合一。是人在效法、遵循天道的真实无妄中所获得的本性和合法性。  诚信守正也是立人之本,是个体道德的基石。一个人立足于世,与社会、他人以至自然交往,诚信是交往首要条件。人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交往活动中,自己要取得他人的诚信,首先自己要对他人诚信,才能建立和扩大自己道德信誉,给人的各种交往活动带来极大的方便。儒教强调在各项职业活动中,要以诚信为第一生命。各诚信主体如国家、政府、团体、个人都要信守诚信,不骗自己的良心,不骗国家,不骗他人;人与国家、政府、他人都互相尊重,真诚相待,不搞阳谋阴谋,互相欺骗,互相计算。这样国家才能取信于世,政府才能取信于民,团体才能取信于群众,个人才能取信于他人。这样社会交往活动的公共道德就会得到提升,社会风气就会得到净化,社会秩序就会得到安定。因此说,诚信是人类社会秩序良性运行的基础。    

  虽然社会演化,物换星移,但儒教的敬养父母,“克已复礼”,己立立人,己达达人,义利和合,诚信守正,在现代社会仍然发扬着陶冶青少年和成年人的道德情操、为人处世、思想品质的作用,启示着人生应如何做人,如何修身养性,如何诚信立世,以及如何推己及人等的价值。为了21世纪各个国家的和平发展和幸福,为了全人类的福祉,我们应该光大儒教伦理道德、价值理想中有益于人类“安身立命”的宝贵的思想资源。 

  无可否认,儒家学说既有科学、进步的一面,也有保守、落后的一面。孔子提出“礼治”的政治主张,即从“正名”开始,以至“复礼”,“克已复礼为仁”,要求人们愚忠于统治阶级。这种政治态度是保守的。它虽有利于封建统治.但却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使社会发展缓慢。由于要达到“克已复礼”,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情感展露经常采取克制、引导、自我调节的方针,所谓以理节情,“发乎情止乎礼义”,这就使生活中和艺术中的情感经常处在自我压抑的状态中,不能充分地痛快地倾泄出来。儒家大师董仲舒提出的“君权神授”则是一种封建神学的唯心主义。它同样有利于封建统治,但却抑制了学术思想的发展,使中国古代科学长久停留并满足在经验论的水平,缺乏理论的深入发展和纯思辩的兴趣爱好。他提出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观念,把神权、皇权、族权、夫权看作永恒的真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这四种权力是紧紧束缚着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而处于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妇女,其受害的程度更为严重。“四大绳索”使妇女成为男人的附属品,根本没有言论、婚姻、行动等自由,更没有地位可言。至今,“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残余仍未能彻底清除,特别是在农村,农民普遍存在这样一种封建思想。从以上论述,我们就可以看出,封建“礼治”,“三纲五常”是保守落后的,腐朽的。但对这些伦理道德,经过我们对其辩证的否定之后,在现代社会中还是有一些借鉴作用的。如遵纪守法、尊敬长辈、知书达理、好学上进等又是不可无的。也只有做到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安定团结,长幼有序,才会成为一个文明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 
  总之,对待儒家学说,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态度和方针: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把好的东西吸取过来为我所用,把愚昧、腐朽的东西剔除掉,使我们的社会更文明、更发达。 

  第三节  儒之侠   

  儒之侠以“为国为民,兼济天下”为核心,其侠道表现为以勇敢入世的态度,以兼济天下的志向,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侠心义胆,以牺牲自我,委屈求全的人生选择,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献身精神去行侠仗义。他们的江湖多与国家和江山有关,一己之情仇爱恨也多半要以国家之仇、民族之恨为计。他们的事业也不只在江湖上扶危济困,而是在国家遭灾受难,民族受欺辱之时挺身而出,奋不顾身,维护国家和民族大义。也就是我们所常说的忧国忧民、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宋之后崇尚民族大义,抗金抗辽的“忠义社”;反清复明的“天地会”;近代霍元甲创立的精武会等多倡导儒之侠道。 

  为国为民的忠诚观念是儒之侠非常崇高的民族品格。北宋武侠已经普遍将“救民水火”、“为民鸣不平”视为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南宋之后,异族入侵,倭患横行,民族矛盾尖锐。武侠纷纷以民族大义、国家利益为重,奔赴御倭前线。明《云间杂志》中记载的隐迹风尘的丐侠张二郎,为抗倭而从军,屡次立功,“时斩倭首以献”。论功行赏时,他把赏给他的银牌犒金交归府库,自己分文不取。其爱国之心拳拳可见。近代武师霍元甲,创办精武体育会,以“爱国,修身,正义,助人”作为办会宗旨,并以“不准以我之拳头加予同胞身上”为根本戒律,被武林誉为“精武精神”。儒侠的典型代表是郭靖,他的身世经历以及性格思想都符合孔孟的论述,他的具有远大理想而又积极行动的大侠品格有着巨大的楷模的力量,是以天下兴亡、万民安乐为己任的儒家典范。金庸在《射雕英雄传》中,借“大侠”郭靖之口说出了他的侠义观:“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这是一种中国人独有的伦理价值。这里的“大侠精神”就是侠义传统与儒家的最高价值标准完美结合的产物,是成熟完整的武侠精神。具有“为国为民”精神武侠形象,则成为中国民族理想中最完美的英雄形象,受到千百年来中国人的崇拜和尊重。一般的侠,则体现在以武功来扶善锄恶,扶危济困,打抱不平。这虽不及大侠的旨归宏远,但本质上仍然是入世的,积极的人生态度、因而与儒家的伦理异曲同工。只是儒家政治家主张靠国家的力量来解决社会问题,而侠却以私人的方式——武力干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们都要扶持某种社会理念。不过上古时代中国的侠似乎并不具备后来的、其实只有在文学中才完备的道德理性。司马迁的《游侠列传》中的人物,主要是感恩知报,重然诺,轻死重义。他们的人生纯粹是为私人恩怨的,不怎么计较是非。其中许多人,成了私债的奴隶,只好以死尝之。这种侠,很个人化。大约他们对个人的尊严看得十分重,收受了他人的恩惠就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了亏欠,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心理摆平才安心。后世的侠,要普遍地助危济困,并不限于报答和自己有特殊关系的人,所以更有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色彩。金庸创造的武侠属于后一种。不管到了哪里,路见不平,就需出手干与,不管和自己是不是相干。这种武侠形象的形成和普遍化,大约与清官一样,是由于现实社会中人们对于不平等现象的无能为力,因而寄希望于那些具有特殊人格、能力的人们。一般的侠大多适可而止,不会象大侠那样知不可而为之。他们的伦理原则没有强到超出现实可能性来行事的程度。 

  至于在武侠小说中,儒之侠更是得到了大量的反映,如唐代笔记小说《红线》中的红线,《大盗燕子李三传奇》(柳溪)中的李三,《近代侠义英雄传》(向恺然)中的霍元甲及金庸笔下的袁成志、郭靖、胡斐、陈家洛等,梁羽生笔下的杨促贡、东方晓、段王璋等仗义行侠中的伦理道德,皆属儒之侠道。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写了两类具有儒侠特点的人物,一类是游侠,如朱家、郭解;一类是刺客,如曹沫、豫让、专诸、聂政、荆柯。前者惩恶扬善,抑强扶弱,重信义与是非曲直,其行为特征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义”字当头,后者则以个人忠义为主,有固定的单一的服务对象,不分是非善恶,其行为特征是士为知己者死,“忠”字当头.游侠重在以“文”行侠,在和风细雨中化干戈为玉帛;刺客重在以“武”行侠,在刀光剑影中完成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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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中的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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