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起步,我国传媒经历了事业单位、企事业混合型单位、企业单位的形态变更;传媒从原来依靠国家财政补贴,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之路;传媒业也从传媒事业、传媒行业向传媒产业的方向发展。
但是,当传媒的产权多元化和投资自由化接近传统计划体制内变革的底线时,传媒产业制度瓶颈造成的“行政性市场垄断”的弊端更是一览无余。
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垄断依靠市场和行政的双重力量形成,既具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垄断的特点,依靠行政组织和行政手段来推动垄断的形成和运行,又融进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垄断的成分,依托目前尚不完善的市场机制来操纵垄断,是当前体制转轨过程中行政权力加市场力量而形成的特殊垄断,亦即“行政性市场垄断”。这种垄断在纵向的行业内,表现为行业垄断;在横向的区域内,表现为地区垄断。长期以来,受政府管制的影响,我国传媒业条块分割,形成了森严的行政壁垒和区域市场壁垒,传媒资源无法通过市场实现优化配置。所谓条块,从“条”的方面来说,就是按照国家的行政系统组织来进行,强调纵向的“归口管理”;从“块”的方面来说,就是强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管理。这种条块限制,使得跨媒体的经营很难进行,也使一些实力雄厚的传媒无法向外扩张。这是我国传媒产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样的传媒体制使得传媒满怀豪情走向市场经济的时候,却没有想到,他们所走向的仅仅是“市场”,并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产业化和非市场化构成了现阶段传媒经济的内在矛盾。
具体的讲,第一,传媒在市场经济中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和企业法人的身份不明确。说是企业法人,传媒显然缺乏在市场上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在编制上又属于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而且有行政级别,媒介集团还具有政府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直属一级政府;说是事业法人,或机关法人,它又以赢利为目的,在媒体市场上冲锋陷阵,这种混乱的身份给媒介的产业经营带来很大的麻烦。对此,复旦大学童兵教授认为,中国传媒的性质是事业属性、产业属性和机关属性的混合体。第二,传媒产权不明晰。传媒身份的混乱和模糊直接影响着传媒产权的界定,表现为传媒资本所有者的缺位。谁来充任国资的代表是一个问题,党委只进行政治领导,它不是政府部门,不能行使所有者代表的职权;政府的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不能既是媒介的管理者又是所有权的代表,因为这违反“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部门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虽然一些传媒集团也模拟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了内部组织机构。但是,在国有产权制度没有进行根本性改革的情况下,这种治理结构虽不同于传统治理结构,但也与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相距甚远,多数传媒集团实际上是“翻牌公司”。实际上,传媒业遇到的产权问题是国企改革中遇到的共同问题。第三,传媒在市场经济中应该享有的机会平等和公平竞争难以落实。传媒身份和产权的特殊性使得传媒具有“官商”的特点。表现在传媒虽然走向市场,参与竞争,但没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之严格的资本等级制度和行业壁垒构筑的巢穴使得传媒只生不死。同时媒介领导由政府指派,使得不同级别的媒介享有不同级别的政治优势,市场竞争从一开始就拉开了距离。
中国传媒产业之所以“暴利”,很大程度上与传媒获得的行政和市场双重垄断的地位有关。
放眼全球,中国的传媒产业在这种体制下绝没有做大作强的动力与能量。当代国际大众传媒产业主流的发展态势一目了然:在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的世界发展总格局中,市场调节、商业驱动、民营产权、自由竞争、经贸自由化、科技革命整合而成为当代世界大众传媒产业发展的基本动力。虽然从1998年起,中国传媒业的利润总额就超过了烟草业,跃居国家第四大支柱产业。 但是,我国大众传媒业垄断性和封闭性明显,严重缺乏竞争力,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内在的发展要求无法通过市场实现。
湖南广电2001年在经营上遇到的困局折射出了传媒集团在市场上的盲动。《南方周末》文章《电视湘军 虚火上升》披露: 2001年上半年湖南卫视广告收入5700多万元,而支出却高达1.3亿元。湖南广电上市后筹集到资金4亿元都投入到了湖南广播电视中心,除了广电系统的办公需要外,建有四星级宾馆和一个世界公园以及高档的音乐喷泉。在人口只有一百多万和农业背景的长沙要收回资金难度可想而知。
回顾中国传媒产业化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媒介经营的个体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向独立的企业法人过渡,并以市场平等、竞争的原则建构内外关系,从而形成经济学意义上的‘同类企业的集合体’——‘媒介产业’。” 也就是说,传媒产业化发展具有自身的发展逻辑,必然要对“事业单位”的实现方式产生规定性影响,传媒既然走向产业化道路,就难以阻挡其经营管理的基本体制与运行机制同企业同化的趋势。相应地,政府的管控体制与政策也应该与传媒的产业性质发生互动。
传媒产业作为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其大部分是在现代经济活动中,通过为使用者提供消费文化和信息产品等,以此获取利润,市场经济和企业本位是其生命线。因此,除了对内容进行必要的政治监管之外,大众传媒产业中的大多数跟其它经济产业基本相同。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产权多元化、民营化是所有经济产业繁荣发展的基本条件。
与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的权力中心垄断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通过进行资源配置和调节社会生产。它要求打破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高度控制,把政府掌握的经济权利归还给独立的市场主体。在西方学者眼里,“独立产权的利益和严肃的交易合同的结合就构成市场经济的基本概念” 。
由此可见,传媒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应该具备以下特征:1 通过市场能够进行资源的自发调节和配置;2 相互独立的产权所有者能够进行自由的市场交换;3 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4 完善的法制。
具体的讲,“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传媒体制的改革要与传媒建立产权明晰与产权多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要求相一致。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现代的公司制度,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其主要特征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其产权属于各个投资者,投资者以其投入公司的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法人以其经营的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在公司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形成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现代企业制度最典型的代表是公开上市公司。公开上市公司的股权比较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
对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来说,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尤其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成为上市公司的企业,上市前的重组、改制使其建立起现代公司的框架;上市后,机构投资者和社会投资者既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用手投票”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又可以在二级市场上“用脚投票”买入卖出股票甚至对公司进行并购,这种强大的外部压力对于推进传媒机构的制度建设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与之相匹配,还要建立健全传媒资本市场,广泛开辟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传媒业的规模经营。此外,人力资源市场的完善也是传媒政策改革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毕竟传媒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人的创造力。
简而言之,我国的传媒产业对体制与政策改革的诉求是:让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传媒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微观上,传媒能够通过规范的市场运作,实现自身所消耗的各种资源的价值补偿和价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