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我国临终关怀事业发展的展望和思考
根据目前临终关怀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临终关怀在我国的发展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将国家、集体作为发展临终关怀事业的最重要主体。国家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条文,并认真地组织实施,民办临终关怀事业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应充分挖掘,使之发挥更大的效能;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死亡教育和临终关怀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工作,扩大临终关怀在公众中的影响,引起社会的重视与关注;确定临终关怀的实施规程,规范优死程序,实行遗嘱和预嘱制度,使临终关怀在实践的治疗、操作、管理、善终等各个环节上规范化和科学化,为临终关怀的实践提供依据。
(2)临终关怀机构的发展需要由政府出面组织,要注意其福利性。在服务费用上,坚持国家、集体和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投入相结合。国家应拨专项经费来支持临终关怀事业的生存与发展,各级政府和集体单位也应对临终关怀有专项经费的投入,同时呼吁社会团体和个人予以捐助,设立临终关怀基金会,建立监督机制,保证基金的正常合理使用。
(3)临终关怀应走上制度化道路。临终关怀服务大部分应纳入到医疗保险之中,从而扩大临终关怀服务的覆盖面,使得更多的病人能享受这一福利。在具体操作中,还应制定出一整套严密的规章制度,既通过全方位的服务保证该制度的享受者收益,又完全从现实的财力出发,将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之内,确保临终关怀服务健康、有序、持久地运转。只有不断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才能促使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
(4)临终关怀的发展要注意多渠道。可建立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如独立的临终关怀医院、在综合医院开设临终关怀病房、家庭临终关怀病房、临终关怀的居家服务等,在更多的基层医院向医务人员普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使更多的有临终关怀需求的患者得到应有的关怀。
(5)加强对临终关怀专业人员的培训。编写相关科普文章、教材,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在医科院校增设“死亡学”、“临终关怀学”等课程,逐渐形成一支临终关怀的专业骨干队伍;设立临终关怀学专业,加强对临终关怀基本理论的研究,对传统生死观、死亡哲学、医学模式、安乐死、优死论、病人的权利、临终关怀服务模式、姑息治疗、善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的研究。
(6)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必须从国情国力出发,应该循序渐进,逐步扩大。临终关怀将家庭成员的工作转移到社会,使照料工作社会化,将家庭责任转由社会来承担,而社会承担离不开经济条件支持;临终关怀服务,社会需要重新认识帮助面临生命终结的个人有尊严和舒适地死去,强调家庭成员或照料者对濒死者提供富有爱心的帮助。
(7)适度发展临终关怀对于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临终关怀需要社会支付较多的服务费用,但对于那些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来说,接受临终关怀服务可以减少大量的甚至是巨额的医疗费用。如果将少数人的高额无效的费用转移到其他多数人有结果的治疗上,医疗保险费用就能够获得最大的效益。
(8)临终关怀的推广需要人们在观念上进行一场革命。一是要改变死亡的传统观念。在忌讳谈论死亡的文化中,是无法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的。濒死病人、家属及医生都要坚持唯物主义,当死亡来临时,应该面对现实,承认死亡,承认进一步的治疗无效。二是要改变使用卫生资源的传统观念。临终关怀一改过去对任何病人无一例外一律实施医治的作法,承认医治对某些濒死病人来说是无效的客观现实,通过对他们提供舒适的照料来替代卫生资源的无谓消耗,它实质上体现了对病人及大多数人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
总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特别是城市独生子女的大量涌现,社会对临终关怀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临终关怀是一个节省费用的有效照料方法,是解决濒危病人家庭照料困难的重要途径。鉴于计划生育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社会在提倡优生优育的同时,也要注重临终关怀,使濒危老人尽量获得善终的关怀,有尊严和安详地告别人生。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临终关怀事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才能不断地将临终关怀事业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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