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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世界中的三种哲学生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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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总有人喜欢“虚无主义”,总有人喜欢“绝对本质主义”,他们会各自用从他们身上体悟出来的“这一人类天性”为自己喜欢的“主义”做“自然正确”的辩护。吾不知其是非,只知其两难。

走出此两难的尝试,首先仍在哲学中。还是从苏格拉底的“知无知”的启示开始。

“知无知”是知人的智慧归根结底的有限性,即知冥冥者“不可知”。在这个意义上,“知可知”与“知不可知”是不同层次的问题,两者构不成反驳关系。正如“知有”与“知无”不同一样。这里的“知”,是相对终极本体而言,且以人的智慧为限。“知”有两层含义:“知得”与“知向”。“知有”者,侧重于对终极本体的“知得”,“知无”者侧重于对终极域的“知向”。同理,“知可知”重在“知得”;“知不可知”重在“知向”,即总在知的界面上“知向”──“不知”的领域,最后在人的界面上“知向”──“不可知”的神的领域。所以,正是“知”的这两重含义,显露出“知”的“有-无”悖论:“知有”即“知无”。由此构成“有-无”的张力,使得“知”既不能因“知有”而独断“本体论”,也不能因“知无”而独断“虚无主义”,两者又同时相关,后者对前者有场感应,只能模态化。

苏格拉底的“知无知”,显然侧重“知”的“知向”,即知不得“神的智慧”但可以知向神的智慧、知不得“终极真理”但可以知向终极真理。虽不得而向之,是知也。但在终极的意义上,是知归根结底的无知。亦是“知不可知”。

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的改变,或“柏拉图底苏格拉底”与苏格拉底的根本差异正在于,柏拉图只取苏格拉底的“知得”而形式化即理念化,并做了初步的逻辑区分:一是范畴的层次化,将所有的理念分属13对范畴,然后再归属3对“最普遍的种”;一是范畴的逻辑化,通过“是”的区分──存在上的“实指”、意义上的“显示”、逻辑上的“肯定”和“同于”。没有柏拉图的这一推动不行,但由此推动到形而上学的“最高存在者”而遗忘“知向”的神圣限度,犯“理性僭越”之罪,同样是不行的。西方哲学史上绝大部分哲学家不谙其中的堂奥,也还罢了,以救治“现代性危机”为天职的施特劳斯不辨隐微,如何实施“启示与理性”的结合?究竟是同一的结合,还是悖论式相关的偶在性结合?岂能一味“回归式”的等量视之。所以,苏格拉底是不能完全柏拉图化的,苏格拉底必须保持其苏格拉底自身。作为人的苏格拉底乃是“偶在”的楷模。

有如是知的德性应该是什么呢?敬神畏德,能追求最高境界但不僭越最高境界,因而能对任何自居知识与德性的“绝对者”(包括上对“诸神”僭越的“一神教”、下对做“帝王师”的“圣人”、“先知”、“哲人”)发无知之问,使其收敛他律而自律,再仰高而上升敬畏之途。

如何获得这样的“知识即德性”呢?尝试“偶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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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示的内容如下:

(一)“偶在论”的思想资源。“偶性”(实体属性)、“偶然” (逻辑属性)、“偶在”(存在根据及其超验相关)等不同层次的认识与揭示。

(二)“偶在论”的“检测与防御”。(纯思形式,具有方法论特征) “检测”主要指“语言的两不性”,即语言既不能证实本体的存在,也不能证实本体的不存在。由此预设了本体的“悬”的性质。就思想资源看,它亦表明本体的“悖论”性质,其现代较切近的 表述是“本体论差异”(海德格)、“上帝乃集中的悖论”(卢曼)。 还有“交谈的第三种方式”,即揭示不同维度、揭示显隐悖论、不以认同共识为目的地并存参照(第一种是苏格拉底式对话── 佯谬无知地否定达到当下趋同,第二种是伽达默、哈贝马斯式对 话──相互传递以开放共生许诺将来趋同)。 “防御”主要指可设想的哲学本身应有的防御机制,即“开端之悖论”、“运行之模态”、“结论之反讽”。

(三)“偶在论”的相关维度:主要有“语言的界面性”、“超验的中立性”、“个体的自律性”。〖7〗

这里只以“超验的中立性”为例,试说一种可能的哲学意向,或必须担负的哲学职能。

前面说到现代哲学应该具备这样一种知识德性,它能上对“诸神之争”中的“一神教”提“无知之问”,下对爱做“帝王师”的“圣人”、“先知”、“哲人”提“无知之问”。所谓“下”,犹可说也;“上”,何以能说?

“神言”和“人记神言”、“人言神言之言”是有区别的。唯后两者充斥于世。相信神并相信到它无所不在的人,如何理解神终有其界限悬置在超验之门以禁止人的僭越──同时也是自我禁止对人的无限引渡(可见,“界限”或“度”是神立的法,也是神守的法,除非在法外“非法法也”)。人世只能以有限的相对性与神的绝对性非同一地相关。这本来是神人有别的应有之义。即便神的万能可以通达于人──人有万能通达于神吗?人只能被动地接纳,但人不是空洞的容器。神的万能也不是万全的完满理智(像人的理智所能想象的),它还蕴涵有不可能之能的偶在意志使自己与世界各有其偶在性自由,否则,自己或世界的全然理性化(绝对主义)或全然非理性化(虚无主义)都是极可怕的不真实。上帝的全智全能对人或对世界而言乃是可能与不可能等等的“集中的悖论”,其中包含着神的启示之不可定数、不可测度。没有这一点,上帝终究会成为理知的奴仆。因而,上帝的绝对既是不能被人代言的绝对,也是不能被理智或非理智一厢情愿而言尽的绝对。即便是先知,他也只能站在人的有限位格上仰望上帝的无限位格。就算上帝把话亲自说给他听了,上帝的真话能说到哪个份上?启示没有显与隐甚至显就是隐?上帝没有不想说的不能说的话吗?这不能说的部分对说出的部分有怎样的暗示?暗示是对启示的启示。这启示岂能像白话样的明白?何况还有天机呢?何况还有时限呢?何况还有考验呢?上帝不掷骰子、上帝不打隐喻、上帝不神秘莫测不可知吗?听的终究是人,先知也罢,他要记忆、文书、领悟,还要传闻。Hermes,尚且难免虚构,何况于人。语言像光,纯粹的光明如同纯粹的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何况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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