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梦表现出两个人共有的元素时,这往往暗示着另一个被蒙蔽的共同元素,不过却因为审查制度而无法表现。共同元素常常利用置换作用来达到顺利表现的目的,因此,梦中集锦人物所具有的无关紧要的共同元素使我们能下这样的断语:梦思中必定还有一个不是如此不紧要的共同元素。
根据以上的讨论,仿同作用或者是集锦人物具有下列意义:首先,它代表两个人之间的共同元素。第二,它代表一件被置换了的共同元素。第三,它仅仅代表了一种一厢情愿的共同元素。因为希望两个人具有共同元素的想法,常常和这两人的置换不谋而合,所以后者在梦中亦是以仿同作用来表现,在伊玛打针的梦中,我希望将她和另一病人置换:那就是说,我希望另一病人和伊玛一样亦在接受我的治疗,梦达成这愿望的方法是,呈现一个叫伊的妇人,不过她被检查的方式却是我以前看到另一妇人所接受的情况。在关于我叔叔的梦里,这种交换成为梦的中心:我利用处置和裁判同事把自己比喻成部长。
根据经验,我发现每个梦都是关系着做梦者本人,丝毫没有例外,梦完全是自我的〔24〕。当自我不在梦内容中出现,反而代之以外人时,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说,自我一定利用仿同关系隐藏在这人的背后;因而能够把本人的自我加入梦内容里。在别种的情况下,如果本人的自我确实出现于梦中,那么亦可知道别人的自我亦借着仿同作用而隐匿于本人的自我后面。因此在分析这种梦的时候,常常得注意我和此人所共同具备的隐匿元素(而这元素是连接在此人身上的)。在别的梦里,自我起初是附着在别人身上,不过当仿同作用消失后又再度回复到本人的自我来。这些仿同因而使我得以细察在自我的意念中,哪些部分是审查制度所不通过的。由于这种原因,自我在梦中可以经过数度交迭,有时直接呈现,有时却又经由仿同别人而表现,借着好几个仿同作用,它乃能把好多好多的梦思凝缩起来〔25〕。这种梦者本人的自我在梦中会数次呈现或者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基本上是和在清醒的思考中、自我亦会出现于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或关联没有两样——譬如这句子,“当我想我以前是多么健康的一个孩子。”
至于地点名称的仿同要比人来的更容易了解,因为在梦中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自我没有牵涉在内。在我的那个关于罗马的梦里,我发现自己处身于一个被称为罗马的地方,不过却因为看到街头大量的德文招贴而感到非常惊奇。后者是种愿望达成,立刻使我想到布拉格;而这愿望也许源于我童年时代度过的德国国家主义时期(而这已经是过去的〔26〕。在做这梦时,我有希望在布拉格遇见朋友(弗利斯);所以罗马和布拉格的仿同可以解释成一种愿望的共同元素:我愿意在罗马遇见朋友,而不想在布拉格。而且这会见的目的使我乐于将布拉格和罗马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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