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一生著述宏富,他的思想不断变化、发展和完善。但是,他一辈子总有一些不变的主导观念,道德的性质、目的等等一直是他关心的问题,在讨论这些问题时,他总是离不了道德自我与道德情境两个主题,因为前者体现了道德的相对确定方面,后者体现了各种不确定方面与确定方面的复杂关系。杜威的伦理学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不把道德看作僵死不动的规定,而是强调道德的适时性,用我们今天常用的语言说,就是强调道德要与时俱进。从这种意义上说,杜威的伦理学的确反映了伦理学兴趣的重大转变,同时也带来了伦理学研究方法的变革。
首先,自苏格拉底、柏拉图到康德的西方主流伦理学家一直非常重视对道德概念的厘定和道德原理的探究,换言之,他们着力点在于道德价值的普遍性和恒常性。即便他们关心道德情感、道德经验这些不确定的方面,他们也主要是为探讨一般道德原理服务。自启蒙运动以来,这一点更为明显。杜威则一直认为,道德是学习和成长的过程,脱离了活生生的生活实践,道德原理和概念就没有多少意义。社会的情形,天天不 同,道德所以适时宜,便应该求新经验新观念的生长来应付时势,不应盲从旧法,所以道德无止境。杜威的这一基本思想使他合乎逻辑地关注道德情境问题。因为正是道德情境体现了道德行为的多样性和流动性。而对道德情境的关注也意味着生活经验真正进入了伦理学视野。这势必给道德教育提出“从生活出发,从实际经验出发” 的要求,从做中学这一口号尤其适用于道德教育领域。因此,杜威的伦理学为道德指出了面向生活的可能性。
其次,杜威对道德自我做出了新的阐释。他不再像康德那样坚执于绝对的先天结构,也不像休谟那样一味强调习惯。他看到了道德行为中变与不变的因素。由于刚刚谈到的原因,杜威明确地指出了道德的历史性,并主张化被动的道德为主动的道德,从而比较令人信服地说明了道德的革新与继承的关系。根据杜威的解释,在专制时代,道德自我隐而不显,其原因在于人压抑着。而在现代社会,影响人的因素更多,人受挫的可能性反而更大,刺激情绪的机会也更多,如果人没有对自身行为后果有更清楚的预知和判断,人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就无法得到有效的改善。人所需要的幸福感就不能提高。从这种意义上说,杜威的伦理学为人的道德自我的完善探索了新的道路。
最后,杜威在伦理学研究中采用了发生学方法,这一方法的引进自然反映了杜威对达尔文理论的创造性运用。不管这种方法有多大的局限,它被自觉地用于伦理学领域本身就表明了杜威的改革尝试。更为重要的是,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上半叶,发生学方法的广泛运用推动了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伦理学因为采用了这一方法而比以往的道德理论更能有效地解释个人的道德观念的形成过程以及社会转型时期的道德转换更新过程,从而为个人的道德教育和新社会的道德的塑造提供了理论根据。
总之,杜威的伦理学是不可轻视的。了解他的伦理思想不仅有利于了解他的哲学理论的基本取向,而且有助于我们汲取他的实践智慧为新时代服务,因为他的理论中的确有许多富有现代意义的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