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者对体制的主动调整包括静态、动态两种,静态指对制度缺陷本身的调整,其目的是消除缺陷,使之不再滋生弊端。由于完美的体制不存在,理想的静态调整也不存在,只能近似的、阶段性地达到目的。
动态调整的目的不是根治弊端,而是化解已经积累起来的负面效应;换言之它只治标,不治本。当负面效应得到一定化解后,弊端仍然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仍然会再次积累负面效应,因此这种调整必须是动态的,每七八年来一次,来一次管七八年。
在毛泽东的心目中,文化大革命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这种动态调整。在后毛时代,执政党的三讲、先进性教育、八荣八耻,都可视为这种调整的具体形式。但上述调整的范围仅限于党内,方式也限于思想道德教育。除此之外,具有明显时段特征的反腐高潮,既是因权力交接而引发的内部整肃,也具有一定的动态调整意义。
不仅如此,动态调整还应体现在政策与制度中,还应借助党外力量制衡党内行政权力。据媒体报道,在四川绵阳去年的干部换届考核中,中组部将干部考核归纳为经济指标、可持续发展、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共4大类68项,除经济指标背后有一套统计法规、统计系统支持外,其他项目不能量化,于是都整合到“民意调查”中,由“民意”来决定干部绩效。据称中组部已将绵阳的这种经验纳入政绩考核改革试点成果,拟写进新的地方政府换届指导意见,指导全国的换届工作。这是执政党试图主动调整以化解体制弊端的新举措。
从体制结构而言,高度依赖力量对比优势的现行秩序与“民意”的释放能力之间存在张力,但这并不妨碍执政党在可控的范围内、以可控的方式调用“民意”。由于张力的存在,试图设计新的制度改良方案、以“民意”从根本上弥补体制缺陷,可能难于达到目的;但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方式巧妙利用“民意”,对各级政府官员的权力构成一定制衡,化解已积累的官民矛盾,则有可能。当然,这种方式往往只可见效于一时,不能期效于久远。经过一段时间适应后,被考核官员又会找到新的“对策”,相关措施也将流于形式,新的负面效应又会开始积淀,执政党又需要寻找新的化解方式。
在现行体制下,这一过程将反复轮回。只有解除秩序稳定对力量对比优势的高度依赖,才能建立自下而上、自外而内的权力制衡机制,中国的体制进步才能掀开新的一页。但在此之前,却需要保持秩序稳定,以改善经济社会的土壤——这就是历史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