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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治学研究方法诸问题——对《岳村政治》的学术反思(1)

商务印书馆推出的于建嵘先生所著的《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下称《岳村政治》),引起了学界的重视,该书有许多精彩的论断,好评如潮。两年前我曾仔细读过一遍之后,萌生了写篇书评的念头。但想到今日学术界书评的庸俗化,语言的格式化,总觉得不应众口皆碑。为了进行客观的评述,我拟写一篇纯学理性的分析,就《岳村政治》一书进行学术反思,一方面,梳理这十几年来关于农村政治学研究的学术脉络,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对农村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创新进行思考,以期对该领域的学术有所推动。

一、        问题导向与实证方法:开风气之先

《岳村政治》的作者在书的一开头就谈到了以往的农村研究“尚缺乏系统性,没有将乡村政治作为一个专门的领域进行研究,没有将中国’乡村政治学’作为一规范性学科来进行建设。”,因此,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本研究试图通过对近一百年来中国乡村政治的发展状况和特征的描述,为创建中国’乡村政治学’提供经验性事实和理论思考(P21)。”

这段话看似平淡,却意味深长。回首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政治学恢复不久就在意识形态的导向下,以国家政治制度构造为话题。其研究内容都是国家、政党、政治制度之类的宏大问题。主要工作就是合理性论证,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从书本到书本,基本上是一种注释式、教条式的研究。当然,除了意识形态的影响外,还有一点就是与传统的人文社会学科相比,中国政治学的学术积累先天不足。表现为专业化程度低下、研究方法陈旧、学术规范缺乏、著述多在低水平重复等。

在这种情况下,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率先突破长期以来政治学研究的局限,转变研究路数,走出书本,走向社会,走向问题,深入农村调研,中心的张厚安教授提出了“三个面向,理论务农”,  [①]涉足了当时刚刚起步的村民自治的研究,并参与了相关法律文本的起草。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徐勇教授承接张厚安先生的研究,提出了“三实”方法,[②] 对村民自治研究进行拓展,并将村民自治研究扩及村级治理研究。在此研究过程中,经过徐勇教授多方营造和努力,一个被国内学界誉为“华师风格”的学术团队形成了。于建嵘师从徐勇教授,进入到华中师范大学农村政治研究的团队,受到中心的学术取向的熏陶,并在此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从这个角度看,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特别是以实证研究为指向的《岳村政治》是开风气之先。它的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华师风格”改变了我国政治学研究不断在低水平重复、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由于农村研究是综合一门综合多学科的领域,开始了政治学与其它学科的融和援借,提升了政治学者对于中国乡村政治的想象力,丰富了他们的表达语汇,扩大了他们的研究视野。“华师学派”在概念、设定、假设、方法、结论等理论建构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令人信服的创见。例如,《岳村政治》的作者师承徐勇先生的观点,以“城市与乡村二元政治结构理论”作为本书的分析框架,为其研究增色不少。

第二,“华师风格”的贡献还在于突破了往政治学研究方法陈旧、基本上还停留在“前实证”的阶段,将以个案为主的经验实证方法引入,这成为中国政治学走向规范科学的分水岭。以个案为主经验实证方法要求在确立因果规律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系统的排伪处理,而且因果规律及其理论解释都必须经受经验证据的实证检验,而做到这一点则要求所有命题中的概念都必须可操作。作为对比,以往的中国政治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以价值判断为主的或以先验的“公理”进行演绎的范式,其命题主观性强而无法证伪,其特征是经院式的。以《岳村政治》为代表的一系列著作的出版,带动了政治学研究者走向田野工作和实地调查,用第一手资料为素材来表述农村的政治现实,在此之后,泛道德和学院式的研究方法日趋式微,而实证研究方法逐渐成为农村政治学的主流路径。

当然,包括《岳村政治》在内的农村政治学研究方法也还存在不少缺陷,中国的农村政治研究者还必须做出非常自觉的努力,对研究方法进行开拓和创新,接下来的第二节至第五节,将是我的思考。

 二、        区域性研究:“地方国家”视野的进入

如前所述,当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政治学者带着理想来到农村研究领域进行试探性耕耘,他们发现这里早有学者在努力。此时进入农村研究领域的人类学、社会学和地方史的学者已做了相当出色的工作。他们中的大多数研究者均以乡村社会为对象,从微观的、历时的、过程的视角讨论国家与民间社会关系。以人类学为例,对农村社会和民间文化的强烈兴趣以及从草根社会的角度来理解国家是人类学一贯的学术关怀,围绕这一问题,人类学者在华北、山东和福建等省的农村进行了一系列的田野研究,王铭铭在对福建南部溪村社区历史的叙述与分析中,揭示了“社区文化的记忆”与“国家发明历史”的复杂权力结构关系,审视了国家力量向农村社会渗透以及民间力量的能动性,从生活世界和民众的视角来认识和解释国家的形象与本质。[③]黄树民在厦门岛上的“林村”通过参与观察,搜集该村的历史、风俗、内部摩擦、宗教信仰和当时现状等种种资料,实现了以地方叙事涵盖国家叙事。[④]由于人类学长期深入的田野作业的特点,使它能够关照具体“事件过程”背后的更大的社区建构过程,提升了对于国家—社会关系的解释力,以致政治学者进入此研究领域之后,完全被这个学科的学术积累所折服,出现了政治学著作的“人类学化”。[⑤]

在《岳村政治》中,于建嵘也试图仿照人类学的写法——“小社区、大历史”,以一个小村庄为载体分析经国大事在村庄的反应与运作,即“以小见大”的研究范式。但我读后却感到并不成功。有批评者针对作者讲述《岳村》而岳村在本书中所占较少篇幅为例,发出疑问:岳村在哪里?在于建嵘的书中,我们看到他所研究的对象——岳村边界模糊,为了因应研究需求,岳村的范围、内容都在不断变化延伸。

然而,这并非作者在绍庄村的调查深度不够,而是受制于学科特点而陷入两难。前已述及,受意识形态化的影响,中国的政治学至今仍没有形成自己清晰的学术边界。关于学科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对一个学科的研究领域的清晰界定是这一学科成熟的标志,也是发展涵盖整个学科领域的体系理论的前设条件。尽管国外学界上对政治学有明确的界定,但在我国却仍然混沌不清。[⑥] 为了避免在进入农村研究领域时,政治学研究“人类学化”的倾向,作者只好多次把视野从以岳村为个案的微观研究中拉出来,采取在区级与县级空间展开论述的方法。因为在这个层面上,至少还可以看到国家机构的存在,而在村庄层面上却没有。

但是,批评者的见解也很容易理解,作者的确在研究中缺乏将国家叙事与地方叙事有效衔接,使得研究中的对象交织和转换比较零乱。不过,包括《岳村政治》在内的乡村政治学实证方法的缺陷却给笔者提供了将区域性研究与村庄政治研究契合起来的思考。

为了区别乡村政治的“区域性研究”与历史学的“区域性研究”的不同之处,显现政治学的学科特征,我尝试提出一个研究区域性乡村政治的分析框架——“地方国家”。[⑦]

地方国家(1ocal state)是指“地方层次的国家组织,是国家在地方层次的完备体现物。它是国家在地方的代表,其行为不仅体现着具有普遍性的国家性,而且还带有鲜明的地方性。”[⑧]

在乡村政治的研究中,以“地方国家”作为分析框架的引入十分重要,突破以往我们用“村治”的微观研究过于拘泥细节,视野过于狭窄的限制,用“地方国家”展开论述的方法选择,摆脱了我们只从社会的角度来研究乡村的“人类学范式”,正在“回归国家”,将国家和政治从近几年被忽略的地方拉出来。[⑨]使政治学者的视野沿着中央国家(centre state)——地方国家 (1ocal state) ——村的层次“自上往下”推进,也可以沿着村——地方国家(1ocal state)——中央国家 (centre state) 的层次“自下往上”推进,这样,我们既能够实现以地方叙事涵盖国家叙事,也可以国家叙事关照地方叙事,从而避免在两个极端的取向进行局促的政治图解。

《岳村政治》的作者谈到了地方政治,但没有展开。现在,我们就可以通过区域空间的展开为乡村政治结构及其变迁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政治运作时空,并使得历时性的变迁研究所需要考虑的行动者能够悉数进场。这里的国家已经不再是乡村关系中的单一形态的国家,而是由县、乡不同利益机构组成的利益和需求都不完全一致的国家。我们借助“地方国家”这一解释框架,使得我们能够较好地表达乡村政治的生态结构,清晰地认识到政治变迁的地方性逻辑,防止在对上层政治的内在逻辑发展并没有加以清理之前就直接进村。

使用“地方国家”这一解释框架,还可以减少政治学者在村庄研究中遭遇到的尴尬境地,由于村庄这一层面属于非正式制度范畴,使以正式制度为研究擅长的政治学科难于发挥优势而不得不援借其它学科。但在“地方国家”这一层级,相对于人类学来说,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方面由于“地方国家”具有相当的规模,不可能像分析乡村等微观单位那样容易全面了解,在实地调查和收集文献资料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另一方面,自身学科可提供的学术资源不如在研究微观单位那样丰富,与此相比,政治学在这一层面的研究可以有自己的施展空间。政治学本体的学术原理,如政治关系、政治行为、政党政治、政治体系、政治文化、政治发展等可以派上用场。

在“地方国家”的概念体系中,有“地方政府”、“地方性权威”、“变通”、“地域化治理”、“地方共同体”、“地方意识”、“地方性知识’、“地方感”、“模式经济”等概念,它们都将是我们切入乡村政治研究的关键词。 [⑩]在《岳村政治》一书中,作者是从政党的政治动员方面来解释大革命时期湖南农民运动的成因(P163),但这样的回答是不够的,我们还需研究此次运动的发生地——岳北地区的政治文化习俗、社会经济环境、自然生态以及政治背景,甚至运动所征用的政治符号,这些都与“地方国家”的概念体系有直接联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地方国家”这一分析框架的活力,它可以将许多原创性的思想成果迅速转化为解释相关问题的工具;同时它具有很强的反思能力,促成对“小社区、大历史”人类学范式的重新审视,重建政治学科本位的自信。

三、        长时段的研究:历史分析法

当代中国乡村政治的研究的著作经常被人批评的一点就是缺少纵向性的历史关怀,这一批评是有道理的。这几年,农村政治的研究者较多采用“事件—过程”的研究范式,[11] 然而,在无论是一场联产承包制、还是村民自治选举的实施、或是农村的税费改革、或是农民的上访、或是外出打工,都是一种短暂的、表层的行动和“喧嚣一时”的新闻。虽然会在一定周期塑造乡村的政治面貌,但却不是影响乡村政治发展的根本因素。

对乡村政治发展具有长期影响的是长时段历史,即结构。结构是一种网络构造,一种长期延续时的实在,一种能干扰时问的作用并改变其范围和速度的实在,它同时起着支承和阻碍作用。作为障碍,它对乡村政治发展的限制是人们及其经验无法逾越的。乡村的地理结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思想文化结构支承或阻碍着乡村的政治发展,因此只有在长时段中才能把握和认识一切现象。目前农村政治学研究中讨论最多的“转型时期的乡村政治结构”,事实上就是一项与历史密切相关的研究。以往的政治学者将同历史相联系的范畴从研究中分离出来,只在在学院中对这些问题进行非历史的静态的分析,虽然静态分析对研究者准确掌握某一时间横截面的情况有非常大的帮助。但这种方法在面对“转型时期的乡村性质”这样一个可能与地方历史、文化、地理相关联的范畴进行研究时,显然是无力的,如果我们通过借助历史分析法,就会让我们的乡村研究具有更加纵深的学术视野,有助于研究成果的提升。《岳村政治》最大的亮点在于将乡村政治结构变迁的研究放在近百年的政治转型的过程中予以考察,运用历时的、动态的分析来研究岳村一个世纪来的政治关系、权力体系等方面的变迁。使得这本书与其它乡村政治学著作相比,增加了历史纬度感。ˎ mso-bidi-font-size: 10.5pt; I: ">

不过,在乡村政治研究中,当我们援借历史学分析法时,需要注意这么几个问题:

第一、史料引用的真实性。《岳村政治》依据不少历史文献及地方文史资料来讨论社会激变时期岳北的乡村秩序,但在史料引用与证明上,本书似还有需要斟酌之处;如作者在对地方志的引用上,几乎都引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的版本,如《衡阳市志》、《衡山县志》、《湘潭县志》、《醴陵县志》、《长沙县志》、《宁乡县志》、《祁东县志》、《浏阳县志》。史学界的规范是引用年代越早的版本越好,因为失真性最小。

又如,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是本书引用最多的史料,对这么重要的文献,作者不应以《毛选》1991年人民出版社的版本为准。因为《毛选》经过多次再版后,与原稿已有一定的出入。《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原名为《视察湖南农运给中央的报告》)最先由中共湖南区委机关刊物《战士》周刊在1927年3月5日至4月3日全文连载,《湖南民报》和汉口《民国日报》副刊也均全文刊出。[12]这类史料在部分高校的图书馆或历史系均有收藏,作者不妨去翻阅对比。

第二,了解史学研究最新的动态。在一些乡村政治学著作中,常出现一些值得商榷的历史叙述,[13] 这可能是与政治学者输入了不完整的历史知识有关。有时候,乡村政治的研究者为了解历史事件及其发展状况,仍然依赖其他政治学著作,而不是历史学的论著。

《岳村政治》一书中多次出现“封建主义”、“封建地主”、封建国家”的提法,笔者认为对“封建主义”概念的应用要有所限制。过去史学界在“五种生产方式序列论”学术范式的影响下,囿于一种线性或单线历史的思维方式支配,各国的历史成为整齐划一的五种生产方式,有次序的一个产生一个、一个接替一个的演进历程。而“接替”只能通过阶级斗争。[14]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史研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研究范式的转变,后现代理论给了史学工作者很大的启发,它提示了一个常识性的认知问题,那就是研究历史者往往是在已经知道结果的情况下进行的追溯和确认,许多因果关系都是在这种事后追认的状态下得出的。学界采取了将历史碎片化的立场,打破了以往事后追认的认知模式,重新赋予历史事件以个性化的意义,复线的历史观成为九十年代史界研究的主流。[15]

在复线的历史中,研究者要有足够的距离,超越历史人物的话语和叙述结构之间来看待历史。[16]表现在研究中国近代农村政治史时,研究者应关注在革命主线之外的历史是如何被压下去的。《岳村政治》中多次引用毛泽东的论述性文章,在毛泽东的话语体系里,“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 、“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类似文本充斥其中,当然其中不乏可学理性取向的研究。但是研究者要明白:革命者的办法与研究者的方法是不同的,如果完全以这种话语系统作应然性判断,就值得反思了。

受单线历史观的影响,目前乡村政治学的著作仍然充满了线性发展的描述方式,如“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过程,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过程(P443)。”、“是从传统专制主义权力文化向现代民主权利文化的发展过程(P445)。”对此,我想提示的是,在研究中国乡村政治发展时,要在很多看似一体化东西的背后,去追问具体的实践和意义的多元可能性。在我看来,中国乡村政治发展不会按序列式地展开和直线上升,而可能是曲线型、波浪型和复线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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