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 M. Buchanan: ‘Market Failure and political failure’, in Individual and Democratic Decision-Making, Ed. by Peter Koslowski, J.C.B. Mohr(Tubingen, 1987), p.41.
(2)罗纳德•科思:《论生产制度的结构》,页358,盛洪、陈郁译 上海三联1994年。
(3)、(4)参见哈耶克:《不幸的观念》,页21、35,刘戟锋等译 东方出版社 1991年。关于several property有几种不同的译法,这里采用的是汪丁丁的译法,请参见 汪丁丁:《在经济与哲学之间》,页219—22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5)米尔顿•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页 9,张瑞玉译 , 商务印书馆,1986年
(6)、(9)、(10)(18)(21)(36)詹姆斯•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页383、125、39、116、80—101、362—380,平新乔、莫扶民译,上海三联书店 1989年。
(7)米尔顿•弗里德曼:“负所得税问题”,载《弗里德曼文萃》,页70—84,高榕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
(8)参见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 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
(11)米尔顿•弗里德曼:《价格理论》,页11,鲁哓龙等译 商务印书馆1994年。
(12)参见布坎南、瓦格纳:《赤字中的民主》,刘廷安等译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
(13)、(24)、(33)Friedrich A. Von Hayek,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1960),p.105; pp.222—223; p.195.
(14)参见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张军译 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
(15)、(20)参见霍伊:《自由主义政治哲学》,页157—178,刘锋译,北京三联书店 1992年。
(16)James M.Buchanan,The Limits of Liberty,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5.
(17)Buchanan, ‘Constitutional Economics’, in J. M. Buchanan, Explorations into Constitutional Economics,Texas A&M University Press, 1989.
(19)、(31)F.A.Hayek,Law、Legislation and Liberty,(Routledge & Kegan Paul,1982),Volume 1, p.1, pp.89—93; Volume 2, pp.44—56.
(22)奥维尔:“政治与英语”,载《奥维尔文集》 董乐山编译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
(23)萨托利认为民主的对立词是个人独裁(autocracy),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只是民主的反义词(反义词包括对比词和对立词),但不是对立词。他认为真正的自由接受权威,正如真正的权威承认自由一样。不承认权威的自由是专横的自由,是放纵而不是自由。反之亦然,不承认自由的权威是权威主义。参见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
(25)Hayek,New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Economics and the History of Ideas,(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78),pp.93—96.
(26)、(28)、(29)、(37)萨托利:《民主新论》,页313、294、214、397, 冯克利等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
(27)哈耶克认为,关于古希腊人不知“个人自由”意义上的那种自由这样的说法,可以适用于古希腊诸邦的某些时期,但并不适用于颠峰时期的雅典。参见哈耶克《自由宪章》。但是,即使颠峰时期的雅典享有个人自由也并不妨碍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古希腊民主制的灭亡正是由于个人自由的缺失或丧失,我们认为哈耶克对此是同意的。
(30)、(34)Acton,The History of Freedom and Other Essays,(Macmillan and Co.,Limited, 1919), p. 88; p.4.
(32)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页83,王明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35)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页29,贾湛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