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个务必”——创新阶段
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两个务必”的思想与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实践相结合,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1991年9月,江泽民同志专程到西柏坡,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党同志必须始终坚持“两个务必”,并作了重要题词:“牢记‘两个务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884年,江泽民同志强调:“今天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样要靠艰苦奋斗”“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军队,如果不提倡艰苦奋斗,艰苦创业,只想在前人创造的物质文化成果上坐享其成,满脑子是金钱万能,成天贪图享乐,那么,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民族,这样的军队,是毫无希望的,是没有不衰落和不垮台的。”1997年江泽民同志又专门撰写了《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一文,明确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伟大的创业,必须大力弘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他依据中国国情提出“我们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必须艰苦奋斗几十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两个务必”也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江泽民同志以毛泽东、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为指导,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论断,要求把惩治腐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江泽民同志认为,惩治腐败当务之急在治标,长远之计在治本。治标就是严厉惩治腐败现象,坚决打击腐败分子,如果任由腐败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大业。因此,对任何腐败分子,不论是谁,职务有多高,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治本就是要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这是治理腐败根本之策。
四、“两个务必”——与时俱进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两个务必”思想的传承和反腐倡廉工作。2002年12月他带领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到西柏坡考察学习,重温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重温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全党和全国人民要长期艰苦奋斗的重要论述,要求全党结合新的实际坚持做到“两个务必”。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他要求全党同志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党的庄严使命,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这对于我们做好现阶段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从十六大到十六届五中全会,我们党立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一方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另一方面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党纪规章。首先是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其次是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到哪里;再次是在加大监督上下功夫,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对管钱、管物特别是管人的干部监督。通过教育、制度、监督并举,惩治和预防并重的一系列举措,开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全新局面,“两个务必”的思想也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传承和发展。